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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规章制度培训(推荐6篇)

2023-09-01 09:52:01求职文档访问手机版

第一篇:重点规章制度培训

一、学校从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出发,制定教师培训5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教学安排需要,以及培训经费情况、教师培训申请,统筹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1、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统计周期。起始学年和结束学年相同代表本年度。在周期内每位教师必须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5年内不能超过50学时。

2、教师年人均完成培训学时力争72学分及以上,且在教师培训平台上自主选择培训学时在36学时(不含校本培训和指令性培训学时)及以上。

3、90学时参训率年度力争优秀(达到22%及以上为优秀,在21%及以上为良好,在20%及以上为合格。)

4、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力争优秀(在92%及以上的为优秀,达到90%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85%及以上的为合格。)

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行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等形式的有机结合。坚持和贯彻以教师为本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学校统一管理,教师自主选择,依法有序、科学合理地进行组织和开展。

1、教师应根据学校培训要求,制订个人专业发展5年规划和年度专业发展培训计划。

2、教师应结合教学与专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形式和时间,及时登录师训平台选报自主培训项目,并准时认真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培训项目进行评价,获取培训学分。

3、教师需准时参加校本培训,不得迟到或旷会。培训时认真记录培训内容,写好培训反思与体会,并记录在“校本研修”记录本上。校本培训每年最多不超过24学分。

4、外出学习调研的教师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详细过程,回校后向全体教师汇报。

5、外出参训的教师需及时向本学科或本年级组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6、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时数。

7、新任校长到岗一年内须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校长周期内在职提高培训时数。

8、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当年需参加不得低于72学分的培训。

9、教师和校长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指定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可累计计算。

10、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对学校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11、教师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探索适于我校校情、学情的培训内容、形式,为校本培训工作献计献策。

第二篇:重点规章制度培训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人事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省教育厅关于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黑河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

(三)各系(中心、部)教师培养计划。

三、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管理工作。教学、科研、外事部门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二)人事处的具体职责是:

1、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2、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

3、关心外出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4、明确学校教师培训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四、选派教师培训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各系(中心、部)、各处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承办人汇总。

(三)人事处承办人将汇总的情况报处长审核。

(四)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报校长审批。

(六)人事处承办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篇:重点规章制度培训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四篇:重点规章制度培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第五篇:重点规章制度培训

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家新一轮课程改革,达到__省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目标要求,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所以必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为了进一步促进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现强调如下:

一、完善培训机制

1、建立以卢文科校长为组长,其他几位校级领导为副组长,教研室、教务科、政教科主要领导和各学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海南实验中学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领导小组”, 规划和管理我校的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的实施由教研究室和教务科共同负责。

2、根据学校的规定,备课组每周集体备课一次,教研组两周开展教研活动一次。充分发挥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功能,有计划、分层次、按步骤地对全校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检查课堂教学中新理念贯彻的情况,审视课堂上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和合作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进行教学技能专项培训。

3、 建立完善教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评估措施、明确培训内容。

4、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以学习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课堂教学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

二、培训人员的管理

1、校领导每人做到有培训专题:有目的,有内容,有辅导材料。

2、教务教研线的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获取教学教研第一手材料,和教师切磋问题,解决问题。关心和指导年轻教师,指导骨干教师的帮扶工作,帮助年轻教师的快速成长,隔年一次“教坛新秀杯”和“创新奖”课堂教学评比和每年一次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

3、骨干教师有帮扶对象:有带徒计划、总结、有示范课、有帮扶教师上的汇报课。

4、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培训。各教师要有年度培训计划和总结。提倡教师阅读有关教育理论书籍,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每学期每位教师要撰写不少于一篇的教育教学论文。

5、每位教师既是实践者、又是培训者。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双学位、高学历的进修学习。

三、培训过程的管理

1、分别制定各门课程的培训计划、确定骨干教师帮扶对象、签定带徒协议。

2、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学分登记册》为管理手段。

3、探索培训模式:专家引领、外派学习、以特级教师、省优专家、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研组长为培训主体、远程及现代媒体收看、自学、座谈交流、小规模参与体验式实践学习、专业互动研究式实践学习。

四、培训结果管理

1、培训评估考核、进行阶段性和终结性培训总结。

2、考核的结果与每月劳动补贴和年终考核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考虑减少授课任务或调整工作岗位。

3、充实教师个人档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业务存档。

第六篇:重点规章制度培训

一、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第二、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须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加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培训。

第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第五、抓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定出“师徒”公约,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典型。

第七、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教职工评聘、晋级提薪挂钩。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实际,制定长期、近期规则,注意充分考虑数量、质量、学科分布、年龄层次、职称结构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或在职培训的方法,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务、政治理论、教育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验收、评价,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