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做好20-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部署,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工作人员满意为目标,以“数据上云、服务下沉”为主线,深度聚焦、破解难题,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重要支撑。
一、加快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
(一)大力推进基层减负便民专项工作。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降低90%,努力做到村民日常办事不出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覆盖。在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让政务服务覆盖基层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残联,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三)拓展“粤省事”基层应用范围。开通少数民族、三农等特色专区,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加大对水、电、煤气、天气、交通等公共服务的集成,实现进驻“粤省事”的基层服务事项超过400项,“粤省事”实名用户总数达1500万、日访问量达10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四)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联通,提高跨省、省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五)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让群众取一个号、找一个窗。重点推进镇、村实体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窗口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互通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港澳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覆盖至少50个事项,日服务量达5000人次。(省公安厅牵头,省港澳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政府配合)
(七)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依托“粤省事”平台,接入财政电子票据服务,推进教育、医疗、公安、检察、法院、水利等6个重点民生领域不少于200家财政用票单位服务接入,提供包括电子票据开具、缴费、取票、查验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10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应用,加快推广至港珠澳大桥,提高车辆通行“无感度”,为湾区企业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实时的电子票据服务。(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八)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加快“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升级完善,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配合)
(九)创新港澳口岸通关便利化模式。加快建设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粤港澳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简化粤港澳跨界车辆审批和备案流程,实现在珠海青茂口岸、横琴口岸旅检通道“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管理模式和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推动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开放100个数据集。进一步改善数据开放的数量与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开发,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加速
(十一)努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整合腾讯、平安等企业优势资源,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粤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不少于5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全省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建立监管数据中心,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达100%,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十三)大力推广“信用+”应用。汇聚各渠道信用数据,构建全省信用信息库。试点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登记类型(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配合)
(十五)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
四、深化行业部门重点应用
(十六)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平台实现汇集国家、省、市涉企政策10000条以上,累计访问量30万次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
(十七)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为5000家以上网吧、10000栋以上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省公安厅牵头)
(十八)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年底前在珠三角九市各级政府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省司法厅牵头)
(十九)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二十)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全省15万名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省水利厅牵头)
(二十一)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构建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二十二)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二十三)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省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省医保局牵头)
五、提高政府内部行政效能
(二十四)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加快协同办公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分批推广至42个省直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逐步接入各地、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纵向互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配合)
(二十五)全面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推进“金审三期”项目广东省部分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互联互通。推动36类预算执行审计数据、37类社会保险审计数据、29类住房公积金审计数据、26类环保审计数据、46类企业审计数据的汇聚共享,提升审计指挥决策、质量管理能力。(省审计厅负责)
(二十六)不断强化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打造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加强与国家遥感数据服务对接,提供65种地图产品、20个地图工具、19种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配合)
六、完善“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二十七)“全省一盘棋”推进政务云、网建设。统一规划全省政务云,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总量满足不少于1000个业务系统上云需求,省级节点初步具备两地三中心容灾服务能力,对欠发达地市已上线节点集中纳管。统一规划全省政务外网,推进欠发达地市政务外网示范点建设。提升省级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连通不少于250个政务单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八)全面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以业务应用为导向,集中开展数据治理专项攻关,建设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对全省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管理,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联通,建立面向全省的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打造一站式数据资源服务体验,发布300个以上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并实现对不少于100个高频应用的有效支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十)完善制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政府”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编制和应用工作机制,实现数据格式标准、程序接口标准、运行维护规范覆盖90%以上的新建系统,50%以上的已建或在建系统。(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一)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内部建设,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牵头)
(三十二)加强培训宣贯。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研讨活动,以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成功经验。通过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介,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篇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近日,我市印发《清远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我市“数字政府”工作方向。近年来,我局坚持把“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推广“粤省事·粤康码”等粤系列应用,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撑力度,便民利企,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不断改善。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建立疫情防控“一张表”在线数据填报平台、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疫情数据实时共享机制以及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优化在线政务服务和应急指挥,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腿,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
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深入拓展“粤商通”企业服务事项,实现平台服务事项超过500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配合搭建全省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力争实现平台注册企业数1000家以上,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10家以上,上线金融产品30款以上,中小企业通过平台申请并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审批金额5亿元以上。充分利用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规模效应,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政务服务关键环节,优化平台使用体验,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再提质。推广“粤政易”平台应用,推进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全市全覆盖,实现100%镇(街)、村(居)接入。推出“秒批”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探索12345热线智能化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再提升。推广“粤监管”平台应用,推进“智慧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积极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指挥和航道管理数字化水平,实现全市内河高等级航道桥梁净高检测服务100%覆盖,提升全省航道通行效率和行业数字化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积极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法治信息化水平,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的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政务云、网及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力争今年年底本地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率不低于50%,云资源整体使用率不低于60%。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完善数字政府改革保障机制。完善规划和制度,提高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加强培训宣传。
【篇三】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是我省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迈进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做好2022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省数字政府均衡协同发展为抓手,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引领,聚焦省域治理与政务服务两个着力点,全面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推动我省数字化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促进全省均衡协同新发展
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支持力度,打造全省统一移动政务门户,强化政务应用创新,推进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推动实现全省数字政府协同均衡发展。
(一)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全面启动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印发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发展任务和目标,以地市为主体建设落实。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研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不断提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二)完善全省政府统一协同体系。推进“粤政易”平台自主管理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各部门业务应用自主进驻平台。完善“粤视会”平台功能,支持各地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高效接入,提高平台分级管理、互联互通和标准流媒体服务能力。全面推广省数字政府填表报数系统,实现基层干部填表报数工作量压减60%。(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探索部门业务流程数字化再造。全面梳理各级部门事项清单和业务流程,探索制定适应数字化发展要求的业务流程标准,推动部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并在珠海、佛山、惠州、江门等地开展试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四)深入推进“省统市建共推”工作。在全省复制推广数字政府基层应用建设试点优秀成果经验。支持广州、阳江、云浮市探索“城市码”“省事码”应用,支持深圳市探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深圳分中心与省平台互信、备份,支持珠海市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PDMM),支持惠州、肇庆市探索“免申即享”“无感办理”模式,支持东莞市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的证照查验平台,支持中山市探索政银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地市政府牵头)
二、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新突破
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管理和运营体系,完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和机制,加强数据要素相关标准和技术研究,探索构建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力争在年内取得新突破,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五)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推动首席数据官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模式。加快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推进公共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试点,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相关制度。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加强公共数据资产凭证规范化运营管理,不断拓宽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应用场景。(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七)促进数据交易流通。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搭建数据交易平台。推动数据经纪人、“数据海关”试点。支持深圳市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交易控股集团,深圳市政府牵头)
(八)强化标准和技术体系研究。搭建结构清晰、系统高效的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准化成果。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健全大湾区数据基础设施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政府牵头)
(九)探索数字空间创新应用。开展存证链、数字空间相关技术和理论研究。发布政务版个人和企业数据空间,通过“粤省事”“粤商通”平台对外提供可信授权访问服务。探索推动设立数字法人,实现数字化业务运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开创省域治理工作新局面
强化省市两级政府治理协同,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持续深化各部门专题和行业应用建设,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十)完善“一网统管”省市联动体系。
1.提升“粤治慧”基础平台支撑能力。完善平台功能,建设指挥调度中心、协同联动中心、监督管理中心,实现省市两级平台互联调度。探索建设“会议会务”专题应用,为重点专题会议提供有力支撑。开发PC端、移动端应用,强化领导决策辅助等功能。(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全面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加快市、县(市、区)“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基础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牵头)
(十一)提高经济调节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1.提升科技创新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加强业务场景数据深度应用。开展“一网统管”科技创新专题建设,实现对全省科技资源状态的态势感知、形势分析预判和宏观决策。(省科技厅牵头)
2.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加强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归整和重点细分领域研究分析,绘制重点产业链全景图,构建集群概况、产业链全景、产业提升、工作协同等模块。依托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深入实施产业集群“链长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强化财政智能化管理能力。优化完善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逐步纳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管理等业务。建设财政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智能财政业务拓展平台,加强财政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强化风险防控、监督预警和智能应用。(省财政厅牵头)
4.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发展。完成“金审三期”建设,完善审计大数据中心可视化应用,加大审计数据资源利用,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加快“数字审计机关”建设,实现审计作业和机关管理协同高效。(省审计厅牵头)
5.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建设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行业和机构监管全景图、机构监管评级、机构风险预警等功能。运用大数据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省内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十二)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1.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监管综合应用支撑平台、智慧决策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专区,初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汇集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提升食品、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助力精准监管、靶向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2.加强智慧药品监管。建设“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实现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监测和风险管控、追溯管理等业务应用。完善药品监督管理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省药监局牵头)
3.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优化完善“两平台”功能,推动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打造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执法部门领域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指挥业务协同。(省司法厅牵头)
4.深化“互联网+监管”。优化升级“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建立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监管事项一张清单,理清监管责任链条。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减少监管数据重复报送、多头报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数据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时段动态监管,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三)提高社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1.推进平安广东信息化建设。推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应用,打造综合网格管理、矛盾纠纷化解、态势分析决策等应用,推进省市平台对接。加快研判分析、全景视图、平安指数等应用推广,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省委政法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预防预测预警能力。开展“一网统管”公安专题建设。在全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中推行“粤省事码(粤居码)”,开展全省户籍信息电子化、户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应用。(省公安厅牵头)
3.强化提升智慧应急能力。深化“一网统管”风险防控与应急指挥专题建设应用。打造工矿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智慧森林火灾防治监测预警、雨量致灾智能分析应用等系统。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省灾害现场应急救援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4.提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设“田头智慧小站”,组织开展数字农民大培训。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管理云平台,构建全省美丽乡村数字管理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5.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打造广东数字供销,整合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协同管理和融合创新,提升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省供销合作社牵头)
(十四)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
1.构建人社管理大数据体系。建设大数据监管监控平台,实现对社保基金、就业创业资金补贴、人事考试等实时监控及预警。探索建立趋势分析、形势研判等辅助决策体系,提升人社行业管理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2.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建设完善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大规模检测、接种和监管要求。加强“粤康码”运行保障,确保粤澳通关凭证稳定运行,结合粤港恢复通关工作安排加强系统支撑保障。(省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水平。构建“数字住建”数据资源中心,推进“粤安居”平台建设应用,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打造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市场全过程监管。推进“数字建造”项目建设,提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4.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治理。加快交通规划、建设管养、综合运输业务协同等平台建设,有序开展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智慧航道”、“数字农村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5.推进文化旅游智慧化监管。构建全省文化旅游智能综合监管平台,辅助行业监测与应急指挥。完善文旅应用专题数据库,推动全省文旅系统政务数据汇聚融合,探索文旅行业多源社会数据融合创新。(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十五)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智慧自然资源管理能力。构建省域自然资源时空数据支撑体系,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配置与协同服务应用。持续完善自然资源业务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土地利用市场等监测监管能力。(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2.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构建成品油管理、天地车人一体化、水污染防治综合业务应用,强化环境管理业务协同。完善环境与应急监测、固体废物等管理应用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业务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3.提高智慧水利管理能力。推进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提升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感知监测能力。深化“一网统管”水利专题业务应用场景建设,加强水利数据资源集约汇聚和共享应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和调配、河湖管理智慧化水平。(省水利厅牵头)
4.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完善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能耗在线监测、节能监察、节能规划、节能考核等模块,为节能业务管理提供支撑。构建能效指数、能效评价、节能形势分析等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能耗双控精准监测预警。(省能源局牵头)
四、彰显数字政府服务新成效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深度,提升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利企便民,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
(十六)优化政务服务机制。
1.深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在全省各级推出高频“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商事登记、人才引进等领域探索高频事项秒批、秒办。优化升级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设全省事项运营中心,推动各类系统对接联通,实现电子证照免提交全流程闭环管理,有序推进“四少一快”政务服务优化。(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跨境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专区和移动端专区。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窗口授信协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和港澳互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专窗,推进一批高频事项“跨境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创新构建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基于车载场景的(V端)移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事项创新+数字赋能+车端支撑+场景提升”的车载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移动政务服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务服务创新研究的深度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持续拓展“好差评”评价渠道,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强化差评的督促整改。深化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建设,推动全省市级、部分区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纳入平台管理,逐步实现大厅监督可视化和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持续打造市县级政务服务标杆大厅,整体提升政务服务环境。(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七)深化“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强化“粤省事”平台开放集成能力。建设完善“粤省事”APP,支持各地各部门新进驻服务一次开发、多端复用。丰富移动端集成套餐式服务、“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不断优化平台使用体验,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使用便利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提高“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粤商码”免证办、业务授权、消息推送、云勘察等平台基础能力,开展3至5个行业专题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推动高价值服务事项接入,实现广东活跃市场主体全覆盖,平台月均活跃用户超过200万。(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3.深化“粤省心”平台应用。健全咨询投诉服务体系,加快推动“粤省心”省级平台与各地市平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开展多渠道运营。强化智能客服、智能质检等智能化应用,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发现挖掘社会民生、营商环境中的“弱信号”和“强触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4.全面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在全省行政村和镇(街)持续投放自助机,实现全省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新增上线100项高频服务事项,推动实现自助机服务群众超过1500万人次、累计业务办理量超过4000万笔。试点通过自助机开展“跨省通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八)提升数字化民生服务水平。
1.构建教育大数据应用体系。推动基础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建设完善优质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加快教育大数据建设,加强教育大数据分析,探索互联网环境下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助力教育决策精准化、科学化。(省教育厅牵头)
2.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建设完善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3.提高人社数字化服务水平。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模式,探索推进社保卡“全省通”“湾区通”“跨境用”。升级改造省集中社保系统,优化社税、社银平台,实现省内业务协同、跨省业务联动。推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无感认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4.强化民政信息化服务能力。构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养老、慈善、儿童福利、殡葬、城乡社区、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系统,为民政业务办理提供信息化支撑。推进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残疾人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省民政厅、残联牵头)
5.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升级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各项医保政策平稳落地提供信息化保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65%以上。(省医保局牵头)
6.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发展。推广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实现军休服务、烈士评定申报服务“一网通办”。强化数据对退役军人工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精细服务的支撑。基于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集约系统应用,构建全省联动的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
(十九)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推进“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对关联许可事项实行“自由组合、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省有关系统与国家垂直审批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向地市回流,在试点城市完成第二批16项改革事项。(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扩展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提升审批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3.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提升电子税务局服务水平,推动电子税务局实现政策速递精准推送,提升退税电子化水平。推动涉税涉费数据“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省税务局牵头)
4.推进财政补贴(补助)“一网式”办理。加快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第二批省级项目上线和试点地市平台建设推广,年内实现相关省直部门全覆盖。推进平台对接“粤系列”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保障各级财政惠企利民政策快速落地。(省财政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5.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升级电子口岸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全省进出口贸易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广东“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应用、口岸通关大数据应用等服务,不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省商务厅牵头)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升级“信用广东”平台2.0,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向纵深发展。在28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7.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平台,建设公证在线、仲裁在线、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模块。推广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综合管理平台。(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牵头)
五、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底座
完善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架构,提升政务云、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公共数据供给能力,健全公共支撑平台,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提高政务云服务能力。推动省级政务云资源规模升级扩容达到30万核。构建安全可靠、异构统管、一云多芯的国产政务云服务环境,为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提供可信国产政务云服务。强化全省“一片云”统筹管理,提升政务云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政务云管理制度。(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一)强化政务网络承载能力。以省财政厅为试点,加快推进“管理1+N”模式落地及网络集约化建设。推动市、县(市、区)政务外网多业务平面建设,开展政务外网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逐步整合各类专网。探索5G无线政务外网切片应用,推动在“粤政易”移动办公、应急指挥场景下移动终端安全高效接入政务外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共享数据平均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累计支撑全省超过10万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证照和纸质材料免提交。推进省视频和感知数据共享管理平台建设,实现130万路以上视频联网共享。(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牵头)
(二十三)优化公共应用支撑能力。创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服务和身份核验方式,探索省市两级认证管理模式。强化电子证照系统支撑能力,优化证照签发和共享业务流程,扩大证照应用范围,提升证照应用效率。建设全省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支撑能力保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四)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强化省市政务云一体化安全运营能力,加强政务网络安全管控。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完善安全检查审计、风险评估机制,提升数据安全运营能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密码应用。编制发布2022年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开展“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强化政数部门与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网络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点时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六、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
加快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机制,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驾护航。
(二十五)健全数字政府法规制度体系。研究起草《广东省政务服务条例》《广东省数据条例》《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数字政府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政府服务自助机、政务服务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填表报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电子印章等相关管理办法。(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司法厅牵头)
(二十六)推进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将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交由省交易集团统一开展运营。强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建设与管理,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体系。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在线监管水平。(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
(二十七)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模式。优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持续强化对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的指导,制定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形成开放多元、能力互补的建设运营格局。构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全要素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全要素信息线上管理和分析研判。(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标准化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强化标准落地实施跟踪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标准符合性审查,推动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发布数字政府标准目录,加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数据管理等相关标准建设,制修订标准规范不少于40项。(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十九)强化政务信息化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评等第三方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支持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做大做强。培育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加快组建和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产业联盟、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广东大数据发展联盟。推动全省完成信创工程验收,搭建信创应用保障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政务应用适配测试工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十)加强数字政府培训宣传。实施公务员数字化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分层次、分系统、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打造数字化能力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举办第二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推进工作,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篇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21年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推动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突出规划计划引领,拓展广阔发展空间
1.强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印发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完善逐级落实、层层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做好衔接工作。6月底前,高质量编制并组织实施好《市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市“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细化分解,推动落实,推进开发区和物流加快发展。
2.高标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做好与国家、省规划衔接,突出我市功能定位和特色优势,组织实施好《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方案》,制定工作要点,推进实施好沿黄生态廊道、403万亩灌区农业节水工程等总投资7652.44亿元的424个重大项目。做好国家黄河专项重大资金争取工作。
3.积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印发实施省会经济圈“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方案,筹备好第二次联席会议及省会经济圈与跨国公司(上海)合作交流会、与央企(北京)合作交流会、联合招商推介会等“三大”对外活动。积极对接融入京津冀协调发展战略,瞄准高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全力吸引外迁项目、高端人才落地。深化与京津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打造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牵头推进好济滨高铁等重大合作事项落实。
4.组织实施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各部门单位实施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中对计划执行情况调度检查,研究提出下半年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抓好重大工程项目,强化有效投资拉动
5.提高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专项债券、中央投资投向重点,筛选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力强的项目和补短板、新基建、重大平台项目,纳入“四个一批”项目库,制定年度强投资工作方案,明确时序进度、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按季度更新项目清单,形成项目滚动实施、接续有力的良好格局。年内储备项目1000个以上、总投资不低于8000亿元。
6.强力推进省市县重点项目。强化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落地建设和一体推进,组织2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2次现场观摩评比活动。全力推进、顶格服务渤中19-6、魏桥轻量化基地、滨华碳三碳四等具有重大牵引性、支撑性的项目,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两位数增长。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全力抓好济滨高铁、京沪高铁二通道于6月底具备可研报批条件以及立项支持性文件编制、核准立项、初步设计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申报等工作,年内开工建设。推动邹平、北海货运铁路专用线开通运营。港口:全力推进港5万吨级油品泊位、液体散货泊位建设,启动5万吨级航道和防波挡砂堤工程。航空:加快大高机场无人机制造、客运枢纽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航空产业园区。路网:配合推进济高高速邹平段、沾临高速沾化至临淄段、黄河大桥、乐安黄河公路大桥、沾临高速黄河大桥等建设。水利:规划建设“水亿方”鲁北水库。稳步提升非水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力争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达到6.5%以上。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做好落后煤电机组有序退出、机组升级改造、关停拆除等工作。推动国电博兴2×100万千瓦电厂建设。新基建:围绕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等领域,制定落实新基建行动方案,谋划建立“十四五”新基建重点项目库,重点推进黄河三角洲云计算数据中心、滨化氢能等重点项目建设,新培育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个,建设5G基站2200个以上。
8.着力抓好对上争取。认真梳理国家、省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准确把握上级资金重点投向,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实施,加大专项债券衔接争取力度,争取无偿资金总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争取省重大项目数量不低于2020年。强化国家农产品配额政策研判,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持续提升配额管理工作能力,全力争取农产品配额保持全省第一。
9.深入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制定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方案,协调推进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水资源、资金等主要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各类要素向优势领域优势项目集中,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10.努力做好“双招双引”工作。积极开展一对一招商、线上招商等精准招商活动。继续与三峡集团、金风科技、大唐集团、华能集团等龙头企业对接,签订合作协议。引进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全年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确保不低于10亿元。科学规划建设国家级综合能源基地及盐碱滩涂风光储一体综合能源基地项目,力争我市基地项目纳入国家及省级基地规模300万千瓦以上。
11.完善重大项目服务推进机制。固化“指挥部+专班”“1+7+7+N”重大项目推进体系和“三色”督办单、“五个一”协调推进等制度,7个工作专班每月至少一次深入重点项目现场对重点项目开工、投资进度、列统及问题疏解等情况进行督导。完善经济运行重要指标实时监测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趋势研判,做好主要经济指标旬报、月报、季报汇总分析工作。
三、强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双型”城市建设
12.积极创建科创平台。通过争取政策、债券资金、要素保障、政策集成等措施,助力“五院十校N基地”建设。力争创建省级科创平台10家以上,推进建设市级科创平台20家以上。修订完善市级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对196家市级科创平台进行评价,实现撤并转。
13.大力培育创新企业集群。抓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认定,培育40家市级、10家省级、1家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继续保持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培育1-2家产教融合联盟;实施数字赋能工程,推进实业转型跃升,围绕“十强”产业,选育15家左右标杆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模式,示范带动各产业规上骨干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通过智能企业、数字工厂引领产业跃升。
14.培育优势产业集群。聚焦提升优势产业集群竞争能力,年内新增“雁阵形”产业集群和“十强”产业领军企业3家以上。重点谋划实施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关系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和产品的重点工业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技术改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行动,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15.完善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机制。出台《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工作方案》,编制“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突破行动计划。编制印发《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将产业集群培育、龙头企业壮大、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谋划推进等重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月调度季通报”要求抓好推进落实。聚焦“十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筛选储备产业攻关课题30个以上,择优向省筛选申报攻关课题8个以上,精选10个课题开展精准攻关。做好省新旧动能优选项目、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储备和申报,确保项目数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6.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抓好六大高耗能行业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钢铁、地炼、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目录清单管理-落后产能整合-新建项目审查-举报投诉处理”一整套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通过单位能耗综合效益评价、亩均效益评价、差别化价格政策等手段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四、优化消费结构,加快发展服务业
17.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在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柔性化定制、共享生产平台、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服务衍生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融合发展示范企业,实施好魏桥创业集团省级试点。积极对上争取,壮大服务业发展载体,力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特色小镇、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数量均不少于1个;积极申报国家、省服务业项目。
18.实施服务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全力推进服务业人才工作,继续申报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力争1人获评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称号;组织评选2021年度十佳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育提升现代服务业优秀人才“师带徒”模式,推动“师带徒”、“徒变师”良性循环,着力提升全市服务业人才素质。
19.全力争创国家物流示范园区。争取黄河三角洲滨南物流园创建成为全国百个示范物流园区,实现全市国家物流示范园区零的突破,以点带面,提升全市物流园区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内生动力
20.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编制出台《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实业创新型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培育要素保障推进体系。完善优质项目保障清单制度。完善政府债券优质项目储备机制和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效能评价机制。建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励机制。建立发展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激励机制。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建立市级能耗指标收储制度和市场化交易机制以及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持续深化“3511工程”,实施“白名单”企业动态管理。创新“信用+”赋能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
2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标准编制《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建设,严控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企业占比和失信政府机构数量,确保我市“重大失信事件”不扣分。开发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期,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记录,推行个人信用积分制度,创新守信联合激励应用场景,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应用。抓好对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和“信用核查”系统的落实应用,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强化“信用可视化”试点工作成果转化,建立完善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年内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1-2期。确保我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居全国第一方阵。
22.放大“白名单”工作成效。强化服务举措,力争“白名单”企业年累计新增授信、新增贷款增长15%以上。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年培育企业30家、储备企业20家、认定企业10家以上。
23.落实好联合审批制度。立足单位职能,规范审批程序,严把项目准入关。大力清理精简审批前置事项,提升审批效能。依法依规,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严格执行政策,按照省、市准入条件,开展项目联审工作,严禁新建产业政策禁止建设的高风险化工项目。
六、守住底线红线,抓好风险防范化解
24.全力做好煤炭消费压减与能耗“双控”工作。分解落实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强化调度督导与消费数据核查,确保企业压煤数据真实准确,如期完成省下达我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能耗“双控”任务,严控新增耗煤和高耗能项目,充分运用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倒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与投入,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积极推进能效提升工程。研究出台实施《热电联产规划》,3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批,报省能源局备案。
25.全力抓好“僵尸企业”处置后续工作。做好18家市属“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及职工权益保障的后续工作。依法依规按照有关程序和步骤,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已进入司法程序还未终结的9家企业的处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间节点抓好后续工作。
26.抓好电力行业及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切实抓好全市电力及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确保电力行业及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及油气管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电力行业及管道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县市区电力行业及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落实好属地责任。
27.全力做好煤电油气协调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煤电油气运等重要要素综合协调,保障煤电油气运等重要能源供应安全平稳有序。积极推进第四批、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
28.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做好年度存续期企业债券专项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对当年还本付息的企业实行清单管理,确保不发生风险。
七、抓好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9.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完善服务指南、质量承诺、绩效评价等标准规范,围绕六大公共服务工程,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30.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县、乡、村建设,继续申报第三批示范县(区)、乡、村。积极完善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协调加快第二批项目加快签约,提前储备争取更多项目入库。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收尾工作,督促县市区完成项目验收及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推动惠民县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积极争取创建第三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31.深入落实对口支援和东西协作工作。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的部署,在资金支持、产业合作、人才支援、劳务协作等方面加强协作,进一步增进交流合作,力争该项工作保持在全省前列。
32.做好保供稳价各项工作。保持全市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适时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监测体系,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增强监测灵敏性和可靠性。理顺相关政府定价项目,促进相关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城区自来水价格和市城区供暖价格调整。积极做好冻猪肉储备调节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冻猪肉投放工作。理顺煤改气用户天然气价格。对城区2020-2021年度供暖进行成本监审,启动城区供水成本监审。对滨城、惠民、无棣三个县区农户进行农产品常规和直报调查。推进相关农产品投保,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33.积极推进油地合作共建。主动对接服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拆除迁移相关油气设施管线,确保市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对接省能源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压非保民”应急预案,落实调峰用户清单,确保取暖季民生用气需求。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三专”队伍
3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严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树标杆支部,锻造过硬战斗堡垒。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强化对权力集中、风险点密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广大干部时刻自我警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从政治高度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35.锤炼新时代发改“三专”干部队伍。坚持把“三专”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长期工程来抓,深入贯彻市委《“三专”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委“三专”实施方案各项具体措施,实施素质提升“赋能工程”、干部培育“磨砺工程”、平时考核“亮评工程”,丰富载体,广搭平台,着力打造善谋、善作、善成的发改队伍。
36.做好人才服务、推介调研和教育培训工作。适时与企业、协会、大专院校等联合举办1-2次人才交流研讨会、人才峰会,组织2-5次观摩学习研讨,上报2篇以上有新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37.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金字招牌”。牢固树立文明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意识,探索“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模式,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丰富创建载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为主线,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文明共建等特色创建活动,巩固和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创城工作要求,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38.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学习计划,开展4次以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抓督查督办、服务保障、创新突破,提升工作正规化水平。
39.抓规范管理保机关运作高效顺畅。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加强保密工作责任制管理,强化保密意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抓好督查督办、服务保障、创新突破,保证机关高效运转。
【篇五】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做好2021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推向纵深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打造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欠发达地市样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一、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一)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部署和使用,开展运维运营。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目录管理系统、需求管理系统、数据中台,加快建立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共享应用体系,实现跨层级数据共享。深入开展省级回流数据和本地汇聚数据治理,加快完成法人、人口、信用、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建设,结合本地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主题库、专题库建设和共享应用。加快开展公共数据普查,拓展公共数据的实际应用。推进数据可视化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用动态实时数据图表方式展现政务服务运行情况及服务效果,为政府各级领导提供直观的、可视化的分析结果,协助领导更好地进行决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阳江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在电子政务外网适度增加部署防火墙、入侵防御设备、入侵检测设备、WEB应用安全设备和抗全网行为管理系统等安全设备,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搭建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运营平台,实现阳江市电子政务外网的全网威胁可视化、通报预警与处置和统一安全管理等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泛在普惠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
(三)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场景化、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易懂性。梳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办事频率较高的事项,编制形成市、县(市、区)、镇(街)三级“高频事项”清单。在高频事项清单基础上,按照“分类推进、效率优先、节约优先、协同优先、便捷优先、智能优先”原则,进一步梳理即办事项清单、零跑动事项清单、一件事主题服务清单、全市通办和跨市通办事项清单、“秒批”事项清单等。〔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化管理。建设事项优化任务管理系统,依托大数据中心数据分析,循环、动态监测相关事项的办件信息情况,动态推进单事项精细化梳理,智能化制定优化方案,自动记录每个事项的优化进度,实时反馈部门事项优化落实情况,更好督促跟进部门落实事项优化工作,形成事项优化提升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一体化政务服务专题应用
1.“四免”专题应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开展好我市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2021年新增600项市县两级自建业务系统办理事项实现“四免”优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件事”专题应用。依托“一件事”综合服务系统,在阳东区率先试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改革。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业务协同,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动次数。2021年新增100个“一件事”主题式在线申办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跨区域通办专题应用。基于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适应人口流动的需要,在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研判分析的基础上,分批梳理我市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跨区域通办工作机制,通过全程网办、授权委托、收件转办等多种形式,打破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让群众在就近的办事大厅均能办事,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2021年拓展200项“全城通办”服务,同时推动江城区与湖南省郴州市、阳春市与湖南省湘潭市、阳江高新区与云南省曲靖市率先实现“跨省通办”,阳东区与恩平市率先实现“省内通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智能“秒批”专题应用。学习借鉴深圳、广州等先进城市智能秒批的经验做法,对我市秒批事项进行攻坚,分批梳理秒批事项清单,完善建设“智能秒批系统”。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自动完成审批,即时出具审批结果,提升群众办事体验。2021年落地实施的“秒批”事项30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接口规范》开发系统接口,接入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分阶段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开发申请用电、水、燃气等功能模块,实现水电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粤系列”平台型应用建设。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广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自主授权凭证化使用,探索市场主体公共服务进驻粤省事平台,实现实名注册用户突破200万,日均活跃用户突破5万。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拓展粤商码应用场景,开展为中小企业赋能系列专项行动,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7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6000。推动政府机关内部依托“粤政易”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减少文件流转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提升政府内部办事效能。加强粤政图平台支撑服务能力,持续丰富地图产品应用。加强“粤系列”平台管理和运营,促进平台健康高效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借助银行自助一体机,推动智慧政务在银行网点及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落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互联网+政务+金融”新业态。考虑不同用户需求,重点关注使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推动服务实现普惠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大银行部门配合)
(九)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所有评价对应到办事人、办理事项和承办人,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确保差评整改率达到100%,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周、现场核单、疑难工单协调会、工单办理结果审核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粤省心政府热线12345平台接诉效率与质量。推动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将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推动网站改版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加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务服务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开启“一网统管”政府治理新模式
(十二)加强“一网统管”市级统筹。出台全市“一网统管”工作指导性文件,围绕经济运行、科技、金融、能源、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管、平安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民生警务、教育、民政、人社、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全面部署专题应用建设,提升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推进全市通用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对上接入省“一网统管”通用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联动。实现算法、模型、平台和应用接入、数据汇聚、可视化分析等集中管控和调度,提供可感可视可控可治能力,为试点应用专题接入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指挥、智慧水利、消防救援、经济运行等领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阳江分节点加强专题数据库建设,形成一批示范专题应用,初步构建“一网统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统计局分别牵头)
(十五)申请“一网统管”地市试点。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业务创新专题应用建设,在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两平台、城市治理等方面,积极申请“一网统管”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示范区,以示范引领推动全市“一网统管”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各级政府分别牵头)
四、加快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十六)推广应用“三大主体”——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交换平台、办公系统(OA)。
1.通过“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实现随时、随地、移动高效办公。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粤政易”,实现移动办公。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新建移动办公APP,已建APP逐步迁移到“粤政易”。
2.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搭建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横纵连通的公文交换体系,实现全市公文交换秒达。非涉密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公文交换平台交换,各地自建OA、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逐步接入省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统筹全市标准版办公系统,全市统一标准、集约部署、集中运维,各地各部门一网协同、统一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开发“多项应用”。根据需要,不断完善“粤政易”功能,以黏性应用推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用户活跃度。充分发挥粤政易安全沟通协作平台的能力,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属于工作性质的文字、语音、视频、工作群组、资料传输共享全部转移到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确保政务信息安全。深挖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粤视会、广东网院、知识库等19个省统建应用。创新建设行政执法文书集约送达、智慧后勤、数看阳江、内部“跑一次”等适用于我市的高频黏性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五、推动重点领域工作提质增效
(十八)优化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完善数据采集链路,加强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大力开展本地医院、运输、客运、停车场等防疫相关数据实时采集共享,强化涉疫核心数据汇聚;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深入研究疫情态势变化特点,优化排查模型,积极配合做好突发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查找、源头追溯、重点区域划分、核酸检测等工作,同时政务服务部门将已汇聚的各类数据共享到公安部门,为落地核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九)建设舆情大数据平台。设置大数据图文展示屏(展示区),将粤省心12345热线平台的话务情况、部门的办件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部门的行政效能情况等数据实时展示,使我们更直观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分布及诉求办理情况,每月出具热点问题大数据分析报告,提供给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让平台成为一个数据准确的舆情收集站、了解民情民意的“领导视窗”。同时,通过大数据的深度分析,对热点问题及政务舆情找准症结所在,提前做好预判预警,把“接诉即办”转型为“未诉先办”,实现群众诉求与民生大数据的融合,赋能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工作等,将大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加快社会信用建设,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将信用报告功能接入粤政易,利用粤政易扩大信用报告使用及面,方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随时查询主体的信用状况,提高人员工作效率,提升主体对社会诚信环境感知度。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形成守信激励对象信息库,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上建设守信激励专区,通过完善守信激励工作机制,丰富守信激励措施、拓展守信激励领域、创新各类“信易+”惠民场景,使守信主体在各类服务中获得更多优惠便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荣誉感,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一)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民生、安全、食品药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对接连通,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监管全覆盖。加快部署我市执法“两平台”,有序推进相关单位入驻,全力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着力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二)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开展“数字财政”系统建设,通过“数字财政”推进财政制度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和财政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着力提高公共资源“智慧化交易”水平。在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现有的电子化交易基础上,加快升级完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功能,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动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联防联治机制提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四)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实现对“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填报审核、综合管理和可视化展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五)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阳江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治理工作,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数据底板、底图和底线。加快建设阳江市自然资源一体化应用平台,推动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实现与其他政务系统及省级相关平台共享对接。为各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六)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AI发布系统的落地,将阳江本地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与粤政易、粤商通等平台实现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七)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实施“雪亮工程”市级共享平台项目,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市区智能交通二期项目,夯实、巩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现代化交通环境;推进公安事项上线“粤省事”平台,深化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和民生自助服务建设,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无证件(证明)办事”,推行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优化服务措施,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公安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新措施,切实提升企业以及群众办理公安业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八)推动应急指挥系统精细化。搭建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接入“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并推广应用。依照“一级建设、多级共用、本地扩展”的思路,依托“广东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标准架构和基础应用功能,开展阳江市本地定制化建设,建立一个统一覆盖全市的应急指挥系统,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九)构建消防新型信息化架构。建设消防救援支队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治理及数据可视化,全面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建设政务网消防专区,支撑指挥网和政务网应用。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志愿活动分别纳入“南粤家政”培训工程和“社会主义文明实践示范所”建设内容。依托“粤省事”开展实名登记制培训和知晓率调查,建设线上消防科普馆。利用“粤商通”平台推行消防安全预约上门服务,全面推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线上大承诺和自查报备。(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推动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通过微信平台为公众提供22个商事登记事项和与开办企业关联的4个事项(公安刻章、申领发票和控税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等服务,深化线上开办企业服务功能拓展,实现开办企业“一次采集,一步办结”,实现企业设立登记“智能审批”,秒批秒取营业执照。同时,探索推广“政银通”一体机智能服务,在商业银行网点布设“政银通”一体机,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一)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根据全省民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针对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等业务,全力配合省民政厅对相对分散的民政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构建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提升民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水平。开展数据治理和深化民政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快推进婚姻登记业务“全市通办”,满足群众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二)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根据全省加快推动“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项目组推进“数字住房(粤安居)”平台的开发使用,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市民和企业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汇聚房地产管理核心数据,建立完备的房地产行业数据库,全方位满足政府服务监管需求和行业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三)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服务能力。利用政务云、公共支撑能力等建设成果,通过引入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开展“区块链+不动产”、智能审核的探索建设,并通过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拓展“交房即交证”“农房一体批量登记”业务等多个方面,推动阳江市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四)推动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推进偿还纯公积金贷款、纯商贷和组合贷款历次提取网上办理。依托粤省事平台上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月提取还贷签约、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异地公积金转入申请、还款计划查询、提取明细查询等八个事项。推进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在电子证照的支持下进一步精简办事所需材料。(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十五)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部署,推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一站式服务、双拥工作管理、优抚信息管理、退役士兵安置等功能模块,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十六)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配合省教育厅推进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中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七)提升农业农村局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做好我市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协同推进广东农业农村资源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应用,不断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八)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财务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国资委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省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全国国资国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六、完善政务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三十九)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对政务大厅进行合理分区,升级改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网上办事服务区“数字政府”体验区等,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大厅软、硬件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推进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有特殊场地要求的服务事项外,凡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依申请办理的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须全部授权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或授权委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提高综合窗口人员业务水平,推动综合窗口从分类主题“专窗”向无差别“全窗”转变,提高一窗受理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一个窗口”、“一支队伍”和“一套机制”,完善协办制度,加强培训,提升专窗业务受理能力和精准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窗受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要求,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彻底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牵头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