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资料自查报告 篇一
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襄教文【20xx】63号)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会,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随后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对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学用书均为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
二、教辅材料的选购严格坚持自愿选购原则,目前所有教辅材料都是在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和教研室指导下由学生自愿征订购买。
三、我校严格实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制度,各科教辅资料先报教务处审核,最终经主管教学副校长签字同意后学校统一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无从中牟利行为。
四、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教师也没有采取布置作业、集体讲解等形式变相推销资料。教师教学和布置作业均采用教师自己编制的导学案和测试题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对违犯教辅资料管理规定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时视情节轻重直接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从目前自查情况看,无教师违规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现象。
教辅资料自查报告 篇二
中共龙南县纪检委员会:
东江中心小学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关于《小学生之友》、《教辅资料》款项的结算工作的有关情况,向龙南县纪检委员会作如下汇报。
一、《小学生之友》的结算情况
按征订的份数已全部款项上交《小学生之友》发行社,订购份数和交款金额见表一。
二、《教辅资料》的结算情况:
1、20xx年春、秋季已结清。20xx年春季已结清。此项结算工作由东江中心小学陈政湘负责结算。
2、20xx年秋已结清,20xx年春仍欠13185.40元,20xx年秋季仍欠书店26759.76元。共计欠39945.16元。但结余部分已全部上交县财政。20xx年秋:1121.24元,20xx年春:5360.70元,20xx年秋:5537.24元。上交金额(结余)共计12023.18元。
3、因晓坑小学王德清将教辅资料款用于原因不详,中心小学曾多次催交,至今拒交教辅款计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圆,对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对该种现象进行处理。
三、所欠书店款项的原因:
1、主要是由于我校在20xx年二月份合并于原中和小学(此校是村校),并入后导致许多的困难面临,就水电、校门、围墙都重新安装修建大量费用。但学校采取了多样的`办法,增添了许多的设备,改造了环境。
2、学生住校生偏多(由于特定的地理位置),柴、碳、水、电费费用较大。
3、教师人员中途变动大,请代课教师费用大。
4、学生安全要保证第一,教育教学工作要秩序正常,教学设备投入较大,为添置设备和维修,就把书店的《教辅资料》款周转支付了。
总之,学校虽然在负债的情况下,仍然利用一切资源协调关系,保证学校的工作正常开展,并拟定计划对所欠款项逐步清还。 东江中心小学 20xx年5月9日
教辅资料自查报告 篇三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2、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没有私自征订教辅资料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辅资料自查报告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工作,现将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严把秋季开学收费关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同时认真详细对照相关教育收费政策,深入开展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我校按照要求,都能认真进行梳理,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二、深入开展工作检查。本次检查工作的重点:
1、是否按教育收费规程规范收费;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现象;
2、教辅材料征订等工作是否按照规定运作;
3、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
4、是否存在向学生收取党报党刊费及办班补习、托管等违规行为。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做好宣传,进一步使教育收费政策入心入脑。
这次检查,检查组紧紧围绕“两个到位”即宣传教育到位、落实整改到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指出。 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教师强制学生征订或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截留或占用发行单位优惠让利部分,没有直接让利给学生;向出版社、发行商、书店收取“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向出版社、发行商、书店摊派、报销各种费用;接受出版社、发行商、也没有发现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存在其他教育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