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文秘帮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20 ___ 发包方(甲方):北京万荣餐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方(乙方):北京龙艺府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东口。
1.2 工程内容以本工程装修工程预算书内容为准。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 ___年____月____日(含拆除工程时间)。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项目装修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 费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及费用;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拒的原因;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国标装饰行业标准 。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完工;
(2)主体工程完工(天花墙体封板) ;
(3)竣工验收 。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三天内如甲方没有进行验收,则默认通过,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七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费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工期顺延。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效果的前提下,乙方应尽可能为甲方节约费用,适当利用已有的设备设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装修工程预算书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2
内容如下: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X X X 有限公司
乙方:X X X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承包单位:X X 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 X X 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 、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 、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 开、竣工日期: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 X 年 X 月 X 日竣工。总工期为 X 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 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rd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 _____
开户行:__ 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费用单价:_________元/平米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毛坯墙用界面剂做表面处理;
(2)美巢108胶,水泥抹平两遍并打磨;
(3)滚刷1遍底漆,两遍面漆;
1.3工程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部分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准备好现场;
2.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三条 质量验收标准
3.1
工程验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逐层验收,最后由甲、乙方共同验收;
3.2 质量保证:工程保质期为3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总金额的20%作为备料款;
4.2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再付总金额的50%工程款;
4.3 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5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协议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负;
5.2 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损失;
5.3 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继续施工,并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出现争议,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甲、乙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
6.3 甲、乙方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双方执行完本合同条款且无争议,或者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自行终止;
7.2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政府指令,天灾)双方均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xx)。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 开工日期: 201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201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
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
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 ,¥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00元,金额大写: 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装修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发包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通信地址 : 甲方联络电话 :
乙方(承包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通信地址 : 乙方联络电话 :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4、装饰施工内容:参阅附件《清包施工项目表》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合同工程款以总价的方式计算,总工程款中包含所有《清包施工项目表》中的项目费用。
6、工程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
7、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实另计。
8、施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装修材料,并应按时运达,乙方在甲方把材料运达后当即办理验收手续(检验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如甲方供应的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当即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果是甲方引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乙方引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由乙方负责,在明知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如果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相关材料问题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申请下一周所有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和相关材料的要求。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申请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须提供大致精确(+/- 3~5%)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费用和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人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乙方应保证工程期间在本小区内没有其他工程(甲方认可的除外)。
7、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材料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双倍从合同余款中扣除,当合同余款不足于赔偿时甲方有权就此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未能达到乙方申请材料时所写的要求且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项第8条优先),工期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应提前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工程竣工: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三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内容除验收工程质量还包括工程用料是否全部用于本工程,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及时改正并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7、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相邻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因乙方施工不当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相关修复和赔偿。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施工中作业人员发生人身和财产伤害应由乙方负责。
10、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自备自理。
11、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由于作业人员不文明施工或野蛮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不得拖延。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物业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果产生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分四期支付,付款方式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二期:工程完成80%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三期: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 ,大写(人民币 )。
第四期:甲方入住2周并确保装修质量可靠后支付乙方¥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千元整)。
2、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完毕,甲方结清所有款项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合理的维修项目。
3、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甲方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乙方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工程项目:某小区幼儿园室内装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幼儿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特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竣工,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xxxx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2.室内装潢面积约260平方米。(详见该房屋施工图和结构图等资料)
3.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4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预算共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约柒拾贰万元,(金额小写)约72万元人民币。具体工程决算款以《装潢工程决算表》参考后核定。(材料价格参照20xx年某市同期装潢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乙方自负;施工质量也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装潢材料的质检报告书和使用主材料的相关票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20xx年4月2日水电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工程完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尾款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装潢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此装潢工程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保证金退还乙方。
2. 本工程未付工程款均不支付利息;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最后一起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乙方确保所有水工、电工、瓦工、木工和漆工等所做主体工程项目必须在20xx年8月10日前完成。了尾工程相关人员必须在20xx年8月9日前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第七条:工程验收
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乙双方组织质检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若甲方对装潢的质量有异议,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友好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报查实后均按违约论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据乙方使用材料所提供的质保期为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凡是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之款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万元作为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支付人民币伍万元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支付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给对方,同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