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文秘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借款合同 篇1
简单版的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简单版的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 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
方,上述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此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经当事人各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月息为1.5%。
三、借款用途:商业经营、货物买卖、债务清偿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借款归还: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还款日为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为理由延迟还款,否则构成违约。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逾期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六、担保条款
1、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每个保证人均负有在其担保范围内独立清偿被保证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义务。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担);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八、承诺保证条款
1、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及其财务资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的抗辩权。
2、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刑事处罚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乙方及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
3、如乙方及各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承诺,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计拖欠甲方两个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请公证强制执行,乙方及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因乙方违约,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十、 公证条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证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若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保证人均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3、执行金额的确认: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乙方预留的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以电话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时,如对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三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即可依据申请人申请的金额出具执行证
书。如公证处无法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变本合同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公证处,则不论乙方是否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均视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放弃对强制执行金额的抗辩权。
4、乙方、保证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 万元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本合同各保证人愿意单独或共同作为被执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乙方联系电话为: ,邮政编码:
乙方特快专递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合同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最新借款合同范本。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最新借款合同范本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最新借款合同范本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6
合同各方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帐户)帐号:
结算户/储蓄户(1)帐号:
(2)帐号:
(3)帐号: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__________市区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二、贷款期限共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___‰(年___%),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还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贷款期数—1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抵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保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帐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公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在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各执___份。
第十八条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借款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由于乙方资金紧张,周转困难,致使本身生产停泄,已签订合同项目不能按期完工,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乙方向甲方商议借款人民币元以便购入材料进行生产。甲方应乙方申请,同意借给乙方资金人民币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原材料:
(2)、订购辅料:
(3)、其他如:购买工具等。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行:
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2、对于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双方业务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3、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否则按每日1‰比例收取滞纳金。
4、本借款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5、如乙方到期拒不归还借款,甲方可以随时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发生的误工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8
编号:
支票质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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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支票质押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质押标的
质押支票种类:转帐支票;支票数量: 张;
开户行: 银行 支行;
出票人全称: ;
出票人账号: ;
支票号码: ;
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五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支票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质押支票背书与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质押支票背书“质押”字样并加盖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支票已背书并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质押的支票填制完整、准确无误、无任何权利瑕疵,保证所质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据权利。
2、在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挂失该支票。
3、如该支票所在账户被有关机构冻结或限制权利的,或支票所在账户余款少于支票金额的,或经营出现经营困难及面临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财产担保。
4、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质押的支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不受支票更换的影响。
第九条 质押权的行使
1、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自质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项。
2、甲方行使质权后,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质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质押权(先就质押支票受偿)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七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借款合同 篇9
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 月_ 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 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2、银行转账;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或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违反甲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权利的判决、裁定等),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2.甲方进一步保证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质(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本合同项下之质(抵)押有效存续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质(抵)押物上再行设置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2)质(抵)押物完全为甲方合法所有;所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有关质(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均真实有效,如第三方对质(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抵)押物的处分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应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合同中所载的质(抵)押物的行为。
(2)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抵)押物,或偿还与质(抵)押物有关的其他债务。
(3)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实现质(抵)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乙方实现质(抵)押权。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当甲方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质(抵)押物时,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继续承担,继承人有责任于继承质(抵)押物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质(抵)押手续,费用由继承人承担。
4.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按主要营业地址(法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七日;如是EMS等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需在乙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署)以书面形式送交或邮寄乙方的形式加以确认。
(2)甲方同意,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或通知,只要发送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5.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公证形式确认本合同时,在双方签章且公证手续履行完毕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3. 质(抵)押物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在签章后表示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4.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合同变更或接触式,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1)甲方在本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决议、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3)甲方出现停业、停产、歇业、整顿、重整、清算等重大经营事项的。
(4)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甲方为自然人时,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6)甲方假借婚姻关系变更转移财产或者试图转移财产足以使乙方产生合理不安的。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抵)物的;或发生质(抵)物的减少、灭失或重大损害等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的。
(8)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2.违约处理
(1)如发生上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可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权,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果借款到期甲方需延期用款,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天续息,如逾期1~3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逾期4~7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甲方自愿每天承担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下述质(抵)押人签署,质(抵)押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抵)押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质(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合同签定地:
借款合同 篇10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