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学》教案及反思(推荐2篇)
《成本会计学》教案及反思 篇1
第三节 成本会计工作的组织
(一)、 成本会计机构
①成本会计机构—是指在企业中直接从事成本会计工作的机构;
可以按成本会计的职能分工
②成本会计 成本会计机构内部的分工
机构的分工 可以按成本会计的对象分工
企业内部各级成本会计 集中工作(适合小型企业)
机构之间的组织分工
分散工作(适宜大中型企业)
(二)、成本会计人员
(三)、成本会计制度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1、某企业本月发生的各种应付税金为:印花税25000元,增值税220xx元,资源税15000元,土地使用税25000元,所得税1800元,房产税6000元,车船使用税4000元。要求:计算本月费用要素中税金费用的金额。
税金费用=25000+25000+6000+4000=60000元
2、资料:某企业为生产耗用外购主要材料250000元,外购辅助材料80000元,外购低值易耗品70000元。其中:生产甲产品耗用外购主要材料150000元,耗用外购辅助材料50000元,耗用自制材料20xx0元;基本生产车间一般消耗外购主要材料50000元,辅助材料30000元,低值易耗品70000元,车间生产设备的折旧5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60000元,生产工人工资800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100000元,厂部办公用房及设备的折旧费55000元。按工资14%的比例提取应付福利费。
要求:(1)计算生产费用要素:外购材料、折旧费、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外构材料=250000+80000+70000=400000元
折旧费=5000+55000=60000元
工资=60000+80000+100000=240000元
应付福利费=240000×14%=33600元
(2)计算产品成本项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
直接材料=150000+50000+20xx0=220xx0元
直接人工=80000+80000×14%=91200元
制造费用=50000+30000+70000+5000+60000+60000×14%=223400元
《成本会计学》教案及反思 篇2
二、全部成本法和制造成本法
(一)全部成本法(1993年以前 )
全部成本法(full costing)是指将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将其全部对象化,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核算方法。
(二)制造成本法(1993年以后,后来又出现了变动成本法,见《管理会计》)
制造成本法又称完全成本法(factory price&manufacturing cost)是指将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全部劳动耗费,分为制造成本与非制造成本的基础上,再将制造成本对象化,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而非制造成本则作为期间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
(三)企业作为制定产品价格重要依据的成本,应该是全部成本,而非制造成本。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内容包括产品的生产成本(cost of production&manufacturing cost&fabricating cost)和期间费用(period charge)。
第二节成本会计的工作环节和主要内容
成本会计工作的环节,是指成本会计应该做哪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地说成本会计工作的环节主要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考核和成本分析七个环节。成本会计正是通过这些环节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圆满地完成成本会计的任务。其中,进行成本核算,提供真实、有用的核算资料,是成本会计的基本任务和中心环节。
成本会计的任务(cost accounting task)是成本会计工作的具体化,也是人们期望成本会计应达到的目的和对成本会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