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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工作计划推荐5篇

2023-01-30 10:54:01工作计划访问手机版

第一篇:各部门工作计划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9年以来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党建履责情况

(一)围绕理论学习抓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班子整体和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十九大以来,多次在党组学习会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任务做真做实,切实加大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改出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抓参谋服务。围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基层调研、督查督办、资料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今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共下乡督查工作30余次,办理各类案件80余件,督办各类事项40多件次,组织召开分管口各类会议10余场次。二是抓项目推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立根固本、增强党性,坚持“走正道,出实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移民安置局重点项目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监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带动2019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抓干部管理。组织召开分管口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三不用三重视”要求的意见》精神,并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把“三不用三重视”要求作为激发提升干部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抓手,着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

(三)围绕作风建设抓党建。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督促分管部门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2019年度学习计划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党负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基本内容。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对标《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落实责任。一是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2019年廉政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了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后,立即与各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督促分管部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截止目前,各分管部门已分别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二是督促分管部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纪党规警示教育。按照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先后在分管部门专题会议上强调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并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分管部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2次。同时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组织分管部门X多人分批次参观X廉政教育基地X场次;

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横幅5条。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约谈提醒。按照年度计划和岗位特点,在3月维稳月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X负责人开展廉政警示谈话活动,共组织谈话12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强化正风肃纪,整顿不正之风。一是抓八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分管领域内没有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

没有公款进高级饭店超标准接待情况;

没有出现滥发钱物现象;

没有干部职工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

没有服务对象反映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做到“零”违规。二是抓专项整治,摒弃“四风”问题。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土地、矿产、民生、生态、扶贫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三是抓廉洁自律,确保廉洁从政。移民安置投资X元的XX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

投资X万元的X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5%);

投资X万元的X移民安置点供水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截至目前,分管领域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办事,没有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化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取得成效。为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合力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不断利用专题新闻形式在电视台播放通告,营造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结合斗争的开展,拟定标语口号,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庄、每条街道,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存在的问题

2019年,在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各分管部门要求从严不够;

二是抓理论学习从深不够;

三是抓组织活动还抓得不新不活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勤廉双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建“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法,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正、惩治六个方面整体推进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团结干事、务实求真的工作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分管部门的党建“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充分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市、县委要求,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分管部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坚忍不拔的精神状态,切实提升分管部门工作效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分管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使腐败现象在源头得到预防、在萌芽得到治理。

第二篇:各部门工作计划

(一)主要成绩

1、成功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我区傅庄街道成功申报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并被列入全市十大改革任务之一。

2、开展“标准地”试点出让改革。罗庄经济开发区作为“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共有3宗地列入“标准地”出让计划。目前,金马汽车轮毂、华宇志强陶瓷两宗“标准地”供地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恒昌环保用地已摘牌。

3、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我区先后引进社会资本约3亿元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完成沂堂镇、褚墩镇和黄山镇等3个镇57个村共4.65万亩土地集中连片整治,可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约3000亩,建设用地指标约1000亩,目前已全部完成外业施工,正在组织验收入库。

(二)工作举措和成效

1、全力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全年共组织上报征地批次12个涉及面积1682.91亩,已经省政府批复面积478亩(其中省重点指标206亩);共出让土地17宗,面积1784.85亩,出让价款41.5883亿元;划拨国有土地41宗,面积2291.244亩;有效利用批而未供土地5761亩,盘活各类闲置低效土地2700余亩,有力保障了智能环保设备、新天地陶瓷、科创城及沂蒙南路、学校医院等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2、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调整划定“三区三线”,建立罗庄区土地利用一体化平台;开展村庄分类及编制工作,完成2个试点村及11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聘请浙大吴次芳教授及其团队,科学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3、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1)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市级下达罗庄区2009-2017年度批而未供土地任务1440亩,2018-2019年度批而未供土地任务4491亩。2009-2017年度完成1822亩,2018-2019年度完成3939亩。(2)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市级下达罗庄区闲置土地处置任务537亩,已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537亩。

4、铁腕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全年共下达责停通知书136件,制止新增违法53起,立案查处52起,拆除复耕新增违法89.12亩,收缴罚款3497.054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违法采矿线索1件,整改耕地不严不实问题11813.6亩,整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382宗。全年共办理核查各级移交涉黑涉恶线索9条,配合公安机关对转交的3起问题线索多次进行现场踏勘,并协调七矿、测绘院等单位出具现场地界图、勘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发放宣传单页2600余份、调查问卷1600余份,张贴宣传条幅16条,制作展板8块,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丰硕成果。涉及违规化工企业无土地手续部分共21宗,已销号20宗,未销号1宗正在整改中。

5、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20年我区共需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3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需完成2处采煤塌陷地治理,目前已治理完成9处,已通过市局验收,10月份省厅已现场核实销号,剩余项目预计12月底前完成。

6、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自今年5月份开始,对全区280个自然村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目前,内业采集全部完成,已制作完成78个村三合一工作底图,两个外业权属调查队伍于9月中旬开始外业入户,上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1个村矢量成果数据,我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成效显著,整体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二是开展第三次全区国土资源调查后续优化提升和专项调查工作。最终调查成果于2020年10月10日上报自然资源部。三是开展土地沙化监测调查工作。对我区598个沙化图斑共685.7公顷沙化面积进行调查,调查成果于2020年7月17日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四是开展森林“一张图”更新及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调查工作。对我区66176个图斑共56855.6公顷森林面积进行调查,相关成果于2020年11月8日通过省厅核查。通过以上工作,全面摸清自然资源底数,维护所有者权益。

7、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打造“五强”领导班子和“五硬”干部队伍活动。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七个一”主题活动,聚焦打造坚如磐石、坚强有力的“五强”领导班子和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五硬”干部队伍。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对照反思,引导树立正确导向。集体观看爱国电影《八佰》,激发爱国情怀。三是开展社区“双报到”活动。按要求完成“双报到”社区共驻共建项目,为朱陈社区安装视频监控解决资金2.33万元。四是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分别到高都街道杨庄社区和盛庄街道清水湾社区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组织捐赠创城物资合计1.2万余元。参加区级万人捐资助学活动共计捐款5900元。

8、接受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8月24日至9月24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11月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同时,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一是全面编制完成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现“多规合一”,解决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林业一张图与永久基本农田等规划冲突问题,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好底数底图的全方位决策支持。二是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扎实推进各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各街镇至少配备一名专业乡村规划师。

(二)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学习其他县区先进经验,2021年完成我区首宗工业用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零”突破,多种途径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二是落实“标准地”出让改革。解决“拿地不能开工”的问题,让土地找项目,不能让项目等土地,保证项目落地即开工,开工即监管。依据市级“读地云”平台推介地块,促进土地资源信息和市场需求有效对接,达到精准招商、以地招商的目的,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倒逼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探索“工业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充分利用我区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大的优势,积极对上争取有关政策,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做活土地文章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加大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和管控力度。全面摸清耕地和基本农田内种树情况,逐步分类处置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种树问题,到2021年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以及防止耕地“非粮化”问题。二是2021年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用足用好工矿废弃地复垦政策,加大僵尸企业和闲置废弃土地盘活力度,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通过协议收购、收储等方式,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统一整理和再开发。强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快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资源。三是2021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整治。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措施,开展存量问题专项整治。四是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快捷有效的违法行为核查指挥和快速反应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巡查和实地核查,从源头遏制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提升执法监管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力打造齐鲁样板区

以傅庄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聘请高水平专家团队,坚持“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理念,深入开展现状调研、走访座谈、资料梳理,进行科学评估论证,采取多元投资合作模式,创新运营模式。到2024年基本完成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力打造土地综合整治齐鲁样板区,为孵化和招引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五)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加大对私挖盗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抓好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推进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到2025年完成“三区两线”内22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构建以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六)完善自然资源调查机制,维护所有者权益

逐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机制,组织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制定清查方案,进一步摸清全区自然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切实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到2024年,基本完成全区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河流水库、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确权登记。逐步建立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并纳入不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衔接和融合。

(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以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整改落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基石,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三、对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建议

(一)理顺林业管理机制。目前,林业管理体制上下不对等,职能整合不到位,导致多项工作职能无法落实,出现工作空白区,亟需理顺工作机制。

(二)放宽两规一致性调整政策。尽快出台相关规划一致性调整细则并细化上报材料标准,根据各地实际放宽调整范围,解除城镇规模和村镇规模的使用限制。

(三)出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细则。对二调前形成的历史建设用地,只要无权属争议、目前已消除违法状态,可以作为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于同一地块包含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意一并予以供地,供地完成后分别发放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证书。

(四)统筹林业数据管理。将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林地数据库有机结合,方便基层征地数据上报,同时放宽林地审批和征地征收上报时间,确保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厅。

第三篇:各部门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要求。一是召开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二是召开局安委会3次,及时贯彻落实xxxxx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在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三是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5次,分析研判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结月度安全应急工作,部署阶段工作,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四是召开安全巡查问题整改专题会,坚持问题为导向,罚“点球”式对单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抓实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调整充实安委会、消安委组织机构,因机构改革科室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我局及时制定印发《甘孜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局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甘交发〔2020〕347号)和《甘孜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局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通知》(甘交发〔2020〕349号),调整充实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完善议事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总体要求,制定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厘清职能职责,逐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和水上运输企业对照省州清单制模板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同时。主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定《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甘交发〔2020〕38号),明确3个方面和26个小项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从安全责任落实到安全法制建设,逐一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根据每个时期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细化分解年度任务,制定交通综合督查方案,成立13个督导组,包县(市)包项目综合督导,及时跟踪督促落实中央、省、州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聚焦行业重点,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建立道路运输“一车多方”监管机制,加强道路运输监管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落实道路营运驾驶员计分管理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完善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与行业信息平台全面融合,与相关部门共享诚信信息。实现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行为的法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全面覆盖,构建了科学、完备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汛期安全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共同协作,及时会商研判气象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

(四)加强宣传引导,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紧扣安全生产月“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促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打非治违等基础工作有效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活动期间开展执法宣传6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268余份,宣传挂历120余张,悬挂横幅2幅,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2块,设立咨询台1个,接受群众咨询1300余人次。

(五)精准执法打击,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州安委会和省厅统一部署安排,在全行业领域开展冬安暗查暗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暗访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派出督查组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督查检查。

截至目前,组织检查组190余个,暗查暗访34余次,检查企事业单位235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132个,已整改1132个,挂牌整治重大隐患1处,整治道安委挂牌隐患3处,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突出整治乱点乱象,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严厉打击无经营许可证和无从业资格证从事交通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截至10月底,出动运政稽查执法人员1497人次,抽查车辆46115辆,查处违法违规车辆697辆,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63辆,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反弹势头,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持续加强普通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加强《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宣贯,深刻汲取“10.10”江苏无锡桥梁垮塌事故教训,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加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强化路面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普通公路治超和货运装载地源头治超,持续推进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普通公路治超成效。截至10月底,G318线泸定超限检测站累计投入交通执法2564人次,检测货运车辆72553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26辆,实施卸载1151吨。稳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持续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制定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州交通建设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采取企业自查、行业综合督查、部门专项督查的方式,紧盯一线强化监管,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包县、包项目现场,对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综合检查、巡查和专项检查共计56次,累计检查施工、监理合同段130个,发现安全隐患372处(其中安全基础管理类隐患104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类隐患268处),并全部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全州交通建设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有序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积极对接省航务局,协调我州船舶检验等相关工作,委托乐山市海事局代管我州水上运输静态相关业务工作。同时加强汛期水上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等制度要求,严把船员适任关口,全力确保了水上运输安全。

(六)加大安全投入,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是加力推进安保和危桥改造建设,投资7983.9万元,建成路侧安保护栏923.71公里;投资3013.3万元,正在改造实施危桥改造27座1393延米,极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积极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建成康定情歌(木格措)景区游船监控指挥平台,安装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动态监控监测船舶运行,并与四川省交通运行监测指挥平台进行联网联控,有效提升水上运输安全监管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治超网络建设,投入750万元,加快推进德格超限站建设,覆盖干线的治超网络初见雏形。

(七)强化保障,安全应急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甘孜州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10个专项预案,新制定印发《甘孜州交通运输系统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基本形成了完备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对现有储备物资进行摸底清查,完善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充足。同时加快推进公路交通应急装备国家区域储备中心甘孜储备库建设。落实应急客运车辆60台,货运车辆8台,做好应急物资人员运输保障。组建应急突击队30人,保障应急抢险高效、有序。加强交通运输应急实战演练,由局统一安排部署应急练兵活动,组织开展高尔寺山隧道交通事故救援演练,着力防范公路隧道安全事故,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汛期值班值守,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畅通政令渠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和运输保障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交通运输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实施,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大部分撤并,道路运输监管执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二是重大安全风险和非传统安全压力交织叠加,交通运输点多、线长、面广、体量大,是安全生产的高风险领域。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密集场所极易成为恐怖袭击和人为破坏的目标。

三是极端恶劣天气带来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难度大。我州地处高山峡谷地段,气候复杂多变,强降雪或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安全保通保运难度大,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任务极其艰巨。

四是水上运输监管执法主体缺失,现由道路运输管理处承担海事动态监管业务,其主体职能不符,水上运输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五是农村公路长期存在“先通后畅再安”的问题,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能及时跟进,安全隐患客观存在。

三、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的抓好贯彻执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巩固安全整治成效,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落实落地,全力保障我州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一)有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为统领,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营运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厅制定的清单模块,分行业、分层级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制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水上客运企业的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要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四)强化重要节点(环节)管控,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渠道,及时发布汛情和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预防信息,科学组织运输,保障路网畅通。要加强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反恐防范工作,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落实跨区域实名制验票,加强站场“三品”查堵,严禁违禁物品夹带运输。要把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监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建设项目的每道工序、每个施工点、每一个作业人员,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的运用和管理,坚决消除施工中质量隐患;把好工程验收关,严格质量评定,保证项目建设安全。同时,各部门要提前部署并认真做好重大活动交通保障工作,做好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五)加强安全应急管理。持续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障政令畅通,信息报送及时。要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把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第四篇:各部门工作计划

2020年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这一年来,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党建引领,聚焦中心工作,坚持不懈抓学习教育、抓班子队伍建设、抓党建基础工作、抓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为建设新美丽和谐幸福的*市贡献力量。现将2020年的党建工作总结及2021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党建工作总结

一年来,局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牢局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抓党建“一岗双责”,坚持突出重点、抓实难点、纠正问题,在加强党建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坚持不懈抓理论学习教育,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制定学习清单1份,发放学习笔记本100本。二是以离退休干部为重点加强全覆盖的学习教育。结合实际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线上培训方式、参加市委组织部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全覆盖学习教育。全年开展理论学习12次,500余人次;

组织30余名党员、干部赴市外参加培训;

到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1次。三是优化学习方式,提升学习内化效果,坚持利用每周学习、学习强国等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要求每名干部每天自学1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二)围绕巡视巡察及年度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开展常态化的自查整改工作。一是针对省、州、市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纪律,签订整改承诺书。建立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整改机制,把任务落到人头上,定期跟踪督查,掌握整改情。目前已整改完成15项,正在整改10项。二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坚决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巡察整改意见建议10条,党委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0条,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聚焦系统典型案件和市纪委监委印发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查自身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情形,及时纠正。今年围绕系统典型案件开展专项业务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共收到自查整改工作报告7份。

(三)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完善党委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相关制度文件10余份。二是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生活,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10次,开展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主的系列主题党日活动5次,开展以购代捐助农增收活动2次,开展谈心谈话80余人次。三是结合每月党员大会创新开展党建工作展评,截止目前开展2次展评,发现问题4个,不断提高下属4个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工水平。

(四)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基础工作。一是开展经常性的党员讨论。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党员大会定期开展党员讨论,在讨论中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全年共开展3次主题党员讨论。二是开展发展党员回头看。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回头看工作,对2015年以来发展党员的程序进行自查。当前,局下属各党支部及党委对照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对10名新发展的党员进行自查,发现时间问题3个,比如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时间没有达到规定时间等。三是做好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党费实行一月一缴,运用互联网定时推送缴纳党费提醒通知,让党员主动来交党费,树牢身份意识。

(五)坚持把党旗竖在最艰难的工作上,发挥职能优势抓好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落实疫情期间上级下达的各项惠民惠企业的政策,助力我市人民群众生活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产。立即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疫情防控一线排查登记和留观点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排查3200人,走访2800人次,投入20人参与3个留观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本系统涉及业务扶贫及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认真联系乡镇巩固脱贫攻坚。全覆盖走访10户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困难和问题,为5户贫困户送去电视、电饭煲、床等生活用品,协调解决部分入户路硬化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学习的深度和效果上有差距。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能全面深入理解,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在全面检视问题上有差距,尤其是在原因剖析上,存在以问题代替原因的现象,没有完全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整改落实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操作性还不强。

(二)部分党员工作及思想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对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虽然大部分党员到基层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比较多,但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开展特定工作而去,很少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所以存在解决台面上的情况多,真正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少。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三)抓党建工作方法较为简单,创新能力不足。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局限在过去的老办法上,并简单认为有的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不需要创新。党建活动不够创新丰富。目前开展的活动基本以学习、参观为主,形式较为单一。

(四)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较差。制度的执行力不够。部分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意识仍需加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结合实际细化落实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

三、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坚持理论武装不松劲。一是进一步增强学习自觉性和紧迫性,跟进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强学强记,常学常新,真正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不松劲。对已经解决的,抓好巩固提高;

尚未解决的,按照进度时限紧盯不放,拿出过硬措施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抓紧制完善制度,形成常态。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员对本职岗位知识的学习和对政治理论以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严格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意识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纪实台账。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浓烈的党建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健全完善请销假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动;

加大不定期抽查、核查力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及时提醒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参观、讲座、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进惩防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有创见,见解不俗。

第五篇:各部门工作计划

2020年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这一年来,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党建引领,聚焦中心工作,坚持不懈抓学习教育、抓班子队伍建设、抓党建基础工作、抓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为建设新美丽和谐幸福的*市贡献力量。现将2020年的党建工作总结及2021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党建工作总结

一年来,局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牢局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抓党建“一岗双责”,坚持突出重点、抓实难点、纠正问题,在加强党建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坚持不懈抓理论学习教育,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制定学习清单1份,发放学习笔记本100本。二是以离退休干部为重点加强全覆盖的学习教育。结合实际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线上培训方式、参加市委组织部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全覆盖学习教育。全年开展理论学习12次,500余人次;组织30余名党员、干部赴市外参加培训;到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1次。三是优化学习方式,提升学习内化效果,坚持利用每周学习、学习强国等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要求每名干部每天自学1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二)围绕巡视巡察及年度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开展常态化的自查整改工作。一是针对省、州、市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纪律,签订整改承诺书。建立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整改机制,把任务落到人头上,定期跟踪督查,掌握整改情。目前已整改完成15项,正在整改10项。二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坚决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巡察整改意见建议10条,党委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0条,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聚焦系统典型案件和市纪委监委印发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查自身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情形,及时纠正。今年围绕系统典型案件开展专项业务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共收到自查整改工作报告7份。

(三)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完善党委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相关制度文件10余份。二是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生活,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今年以来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10次,开展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主的系列主题党日活动5次,开展以购代捐助农增收活动2次,开展谈心谈话80余人次。三是结合每月党员大会创新开展党建工作展评,截止目前开展2次展评,发现问题4个,不断提高下属4个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工水平。

(四)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按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基础工作。一是开展经常性的党员讨论。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党员大会定期开展党员讨论,在讨论中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全年共开展3次主题党员讨论。二是开展发展党员回头看。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回头看工作,对2015年以来发展党员的程序进行自查。当前,局下属各党支部及党委对照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对10名新发展的党员进行自查,发现时间问题3个,比如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时间没有达到规定时间等。三是做好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党费实行一月一缴,运用互联网定时推送缴纳党费提醒通知,让党员主动来交党费,树牢身份意识。

(五)坚持把党旗竖在最艰难的工作上,发挥职能优势抓好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落实疫情期间上级下达的各项惠民惠企业的政策,助力我市人民群众生活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产。立即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疫情防控一线排查登记和留观点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排查3200人,走访2800人次,投入20人参与3个留观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本系统涉及业务扶贫及联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认真联系乡镇巩固脱贫攻坚。全覆盖走访10户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困难和问题,为5户贫困户送去电视、电饭煲、床等生活用品,协调解决部分入户路硬化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学习的深度和效果上有差距。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能全面深入理解,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在全面检视问题上有差距,尤其是在原因剖析上,存在以问题代替原因的现象,没有完全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整改落实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操作性还不强。

(二)部分党员工作及思想作风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对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虽然大部分党员到基层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比较多,但多数情况下都是为了开展特定工作而去,很少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所以存在解决台面上的情况多,真正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问题少。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三)抓党建工作方法较为简单,创新能力不足。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局限在过去的老办法上,并简单认为有的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不需要创新。党建活动不够创新丰富。目前开展的活动基本以学习、参观为主,形式较为单一。

(四)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较差。制度的执行力不够。部分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意识仍需加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结合实际细化落实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

三、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

(一)坚持理论武装不松劲。一是进一步增强学习自觉性和紧迫性,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强学强记,常学常新,真正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不松劲。对已经解决的,抓好巩固提高;尚未解决的,按照进度时限紧盯不放,拿出过硬措施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抓紧制完善制度,形成常态。

(二)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员对本职岗位知识的学习和对政治理论以及新知识、新事物的学习,严格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意识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纪实台账。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浓烈的党建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健全完善请销假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动;加大不定期抽查、核查力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及时提醒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参观、讲座、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进惩防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