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一.卫生整洁好
1.办公室地面干净,办公桌排放整齐。
2.办公室墙面干净,无乱贴乱写现象,无蜘蛛网等杂物。
3.办公室门窗干净,无积灰、无张贴物。
4.办公桌桌面干净,物品放置整齐,不放置与教学无关物品。
5.办公室内不放置自行车、电瓶车、躺椅、被褥等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节约好
1.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无人风扇”、“无人空调”。
2.无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3.不在办公室烧煮。
4.不在办公室充电。
5.下班后及时关锁好门窗、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
6.无失窃、公物损坏等现象。
三.敬业爱岗好
1.办公室成员爱惜学校声誉,注意教师形象。无有损师德师风的现象。
2.工作积极肯干、乐于奉献,无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现象。
3.不窜岗,不在办公室聊天、吃零食。
4.无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办公的现象。
5.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办公室成员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办公室不得评为月度文明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中有严重违犯师德规范的。
2.办公室成员工作中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
3.办公室成员在月度考核中有三人次以上违反学校作息制度的。
4.因办公室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失窃、公物损坏的。
5.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第2篇: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2、办公桌上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抽屉及柜内物品要分类摆放。
3、文件柜内文件、资料分类装盒,盒外侧打印标签并编号有序存放。
4、室内办公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卫生实行轮流值日,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会议室布置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6、会议室定置、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良好。
7、卫生员每日对会议室进行清理,负责会议室设备、物品的保管,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随时提供使用。
8、使用会议室者应注意爱护公用财物,会议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卫生员清理会议室。
第3篇: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二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4.部门、个人专用的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和个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公司保洁员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接待室、会客室等),禁止在办公室(办公坐位上)吸烟。
7.办公室人员外出《外出单》或用车公车或的士《派车单》需由直接主管或总经理审批,。
8.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本部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用本部电脑上网聊天。
第三章办公礼仪规范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过长。
2、指甲:职员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应尽量用淡色。
3、胡须:男性职员胡须不宜留长,应注意经常修剪。
4、女性职员化妆应尽量给人以清新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办公室职员上班服装如公司有制服应穿公司制服,无制服者应穿整洁、大方,不宜穿奇装异服。
第四章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行政人事主管、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30-100元)。
第4篇: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一、催办范围
1、协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所作的决定、决议的执行;
2、上级部门和协会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
3、重大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4、协会领导要求办理的事项及其他需督办、催办的事项。
二、督办催办程序
1、审批。根据督办催办事项,由有关人员填写好《执行通知书》或《办理单》,报协会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送办。将《执行通知书》或《办理单》送达承办单位或承办人签收。
3、联系。及时掌握承办情况,与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保持联系,根据承办情况督办催办。
4、汇报。督办催办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必要时要提交书面材料。
5、复办。如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应按要求再次办理,并汇报复办结果。
6、归档。督办催办材料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要立卷归档,交机要科保存。
三、督办催办形式。
除书面催办外,对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也可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催办,必要时应将反馈情况综合成文字材料,送有关领导参阅。督办催办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副主任承办具体事宜。
第5篇: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
1、领导班子议事,实行局长负责制。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领导班子议事主要采取班子集体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特殊情况下的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沟通议定等方式进行。
3、领导班子会议根据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可由一把手召集主持,一把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职召集主持。
4、班子会议作主决策后,应明确工作责任,对主要责任者、完成时限、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5、班子议定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执行决定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班子成员讨论研究问题时,涉及到成员需要回避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7、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讨论干部具体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内容,不能以任何方式泄漏,违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局务例会
1、每月24日为局务办公例会日,由局长亲自主持召开,各主要岗位具体工作人员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工作;对当月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在局务会议上说明原由。
2、每月25日召开一次由镇、场、各街道主管领导及民政助理参加的工作例会,座谈讨论基层单位本月民政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共同研究下月工作,制定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