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遵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比其他员工提前30分钟到岗,提前做好卫生清理;下午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提前30分钟下班。
三、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对公共环境易脏部位如楼梯台阶、卫生间,及会议室、洽谈室等重要部位做到及时清理。
五、仪表整洁、精神饱满、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爱岗敬业,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未经许可,不得擅入其他办公区域。
九、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爱护公物,记录每日卫生洁具的消耗量。
十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所有,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5
第一条 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 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配换,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第二条办公室应通风、照明良好。
第三条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各办公室清扫二次,做到窗明几净。每天办公室办公大厅、茶几、桌面上的物品及杂物要先清理干净,在把烟灰到掉,用微湿的抹布擦拭干净,做到无灰尘。
第五条环境卫生经常清扫保洁,做到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每周擦一次,雨后要及时擦拭,要保持表面无污渍。
第六条每天必须注意每半小时巡视一次,保洁公厕、通道、会议室等公共部位。公共部位做到无污渍、无垃圾、无烟头、纸削等杂物,不乱丢、乱放杂物,定时喷空气清香剂,使卫生间无异味。
第七条除“四害”工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任务,清除“四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