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总经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美化教师办公室,把教师办公室建设成为整洁、舒适、规范和富有现代气息的办公场所。特制定以下办公室管理要求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节约的义务。
2、各办公室须根据各自情况安排教师值日表,值日教师除了做好份内工作,同时要提醒并监督其他教师文明办公。
3、办公室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办公室不开无人灯、无人扇。
5、办公室电脑为教学辅助工具,上班期间不得做游戏、聊天、看电影等与教学无关的事。
6、办公室无人时,要注意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并上锁,做好防盗工作。
7、办公室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8、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乱窜办公室干扰其他人员工作。
9、值日教师要做好当天的份内工作,同时监督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下班离开前要自觉将电脑、电灯、电风扇等关好,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办公室要注意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摆放要有条理;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摆衣物、不乱涂乱贴、不乱钉它物,做到布置合理;不乱丢扔纸屑、瓜果皮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应及时恰当处理,确保办公室地面的卫生。
11、办公室电脑、电话、饮水机摆放在固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12、各位教师每天回校时和下班前把各自的物品进行整理。
13、办公室要注意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摆放要有条理;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摆衣物、不乱涂乱贴、不乱钉它物,做到布置合理;不乱丢扔纸屑、瓜果皮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应及时恰当处理,确保办公室地面的卫生。
以上制度希全体教师自觉执行,营造一个宽松、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2篇:总经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1、目的:为维护正常办公秩序,营造良好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作本规定:
2、范围:公司办公室。
3、内容:
3、1公司员工应准时上班,并佩戴工作标识牌,必要时中午派人轮班留守。
3、2每位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仪态、仪表端庄,稳重大方。女士可轻妆淡抹;男生不留长发、胡须。穿戴修饰不可太前卫、另类。
3、3注意办公卫生及个人卫生。每日上班时整理、整顿好自己的办公用具及物品,依照公司规定的位置保存、摆放,下班时清理好自己的东西,关闭自己的电脑等办公工具的电源。
3、4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网聊天、看报纸、吃零食等。
3、5接听客户电话尽量小声,不得大声喧嚷,应尽量说讲普通话,对客户讲话要讲究礼貌、热情。办公室电话铃声不得超过三下,如无人在电话机旁,其他附近人员应尽快帮助接听、转达。
3、6节约公司资源,不得浪费水、电、纸张及其他办公资源。
3、7严禁在办公区域吸烟。
3、8尊重上司、讲究礼节,积极主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上司交待工作时尽量站立起来应对。
3、9团结互助,同事间友好相处,不搞办公室政治,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批评,日常行为讲究修养。
3、10办事讲流程,逐级反映工作中的问题,不越权处理事务或呈报事项。特殊情况,诸如事情紧急却未能及时处理或员工觉得问题解决不合理,员工可以行使越级上报,但一般须慎用。
3、11来访人员及公司职员必须穿拖鞋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第3篇:总经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改善大家工作环境,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12月24日公司搬迁至双铁城,大家的办公环境有了质的改变。好的环境还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以下几点请大家务必遵守:
1、工号牌:上班请佩戴好工号牌,桌位/桌位牌安排好、张贴好后请不要移动。
2、空调:空调开启时间段9:00至18:00,开启温度冬天建议在26至27摄氏度。下班后请关闭,极少数人员加班请尽量不开启空调。
3、灯光:请做到人走灯关。晴朗天气请不开启。
4、绿植:自己桌位上的绿萝自行浇水,公共区域上的每周五人事安排人负责。
5、卫生:自己桌面请及时整理,公共地面请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桶卫生每组自行倒至洗手间大垃圾桶内。饮水机地面请看到有积水就清理。
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请检查所有的电源并关闭。
第4篇:总经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1、各处、科、室负责人应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日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真正做好办公室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各处、科、室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保卫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现金及贵重物品,白天不得将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关锁的地方,谨防失窃。
3、严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台、橱、柜内过夜,办公室不存放仪器、仪表。
4、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符合安全要求。在办公室内使用电取暖等设备,应注意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5、办公桌与门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严禁将钥匙交给亲友使用。
6、发现办公室内公用物品或个人物品丢失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现办公室门、窗、柜或办公桌被撬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领导或派出所报案,严禁任意翻动东西。
7、各处、科、室应安排好值日教师,注意及时关好门窗,及时开关电灯、电扇、电脑、饮水机等,平时加强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8、办公室人员离室时,应将保管的柜子与办公桌抽屉锁上,每天下班最后离室者应关好门、窗、橱、柜,并关闭所有电器电源。
第5篇:总经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需在<考勤表>上签到。有事提前请假,填写<员工请假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勤。
2、每日早会,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参加,如有急事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无故迟到早退不参加者,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五次警告以上含五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3、所有办公室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保存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4、工作时光内办公室人员需将手机调成振动,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闹等。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两次警告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不得在办公期间打扑克玩游戏听mp看影碟等,发现一次给予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严重的直接调离岗位处理。
5、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随手乱放乱扔杂物如饮料瓶废弃的纸张纸盒等,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持续办公区域的整洁干净卫生,持续良好的工作环境,发现一次给予元的负激励,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给予元的负激励。
6、下班后,务必把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电源及插排开关电源断开,把桌椅摆放整齐,收拾好办公用品,维持办公室清洁。
7、每日值日人员需提前到办公室做好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若发现忘记打扫卫生者,给予一周打扫卫生的处罚。每日值日人员后还需要检查办公室所有电器设备前一天晚上是否切断电源。若发现有电器未切断电源的现象,给予当事人元负激励,给予前一天晚上最后离开的人员元的负激励,上班前首先整理好自我办公桌,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办公桌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8、所有办公室人员应妥善保管爱护和使用各种设备办公用品等,无故损坏公司办公设备等应按照原价予以赔偿公司。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降低消耗和费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9、下班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务必关好门窗,检查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排开关的电源是否断开,一切检查落实好,然后在《检查登记表》中签字离开。
注:办公室所有人员互相检查、互相监督,共同建立安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以上所有的负激励作为办公室日常费用的开支,由专人负责记录保管。
第6篇:总经理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礼貌、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管理处办公室。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光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四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务必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整体形象贴合<基本服务礼仪标准>中的仪容仪表要求。
第六条办公时光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光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务必简短。
第七条上班时光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礼貌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八条上班时光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九条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十条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游烟,吸烟的员工应注意他人的感受,控制吸烟量及避免在女性面前吸烟。冬、夏季开启空调期间,禁止在空调房内抽烟,须到有外窗的洗手间或指定场所进行。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光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公司客人的除外。
第十三条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掉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关掉应关掉显示器和电灯。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礼貌用厕,节约用纸,注意保洁。
第十六条办公区内不得擅自添加办公家俱。
第十七条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