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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日常规章制度

2023-09-04 17:18:01求职文档访问手机版

宿舍日常规章制度 (篇1)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宿舍日常规章制度 (篇2)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7、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8、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评比。

9、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不得吸烟、不得使用电褥子及功率超过50瓦的电器。人离熄灯,断电源,宿舍严禁吸烟。

10、其他未涉及事项由主管经理负责解释。

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院长。

1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院长。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16、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17、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18、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9、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20、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1、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22、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例严格遵守,违者按事情轻重罚款10元——100元不等。

宿舍日常规章制度 (篇3)

一、目地: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症结、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宿舍区设立管理员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区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宿舍的卫生值日检查表。

3、管理员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管理员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考核(工作倒班除外)

2、22:00以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考核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管理员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家属探亲另行安排)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管理员安排的卫生值日检查表履行职责。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听管理员安排的,经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考核。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宿舍员工自行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置放者,考核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员工将收到每次20元考核。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考核。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借点、节水,做到人离灯熄、观点时、关空调,做到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考核。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用电器、乱接电线插座的,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个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者予以责任人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仍,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考核。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卫生间物品摆放整齐,保证洗漱池、马桶清洁。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开窗一定关闭纱窗,防止蚊虫飞入。

6、桌上物品如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晾洗衣物晾于指定地、窗外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保持室内地面整洁。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管理员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考核。

2、管理员必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异常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有本人负责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管理员没提出或劝阻,负连带责任。

4、对公有物品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给予100—200元考核。

5、出入寝室要随手轻声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管理员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置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100元/次的考核。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发现一次考核100元,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住宿资格或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一次考核50元。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进入宿舍及办公楼区,严禁大声喧哗。

10、宿舍区与不允许打赤膊、穿短裤衩、办公区域不允许穿拖鞋、背心,发现一次考核10元。

11、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考核。

12、管理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如员工对处理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部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八、本制度自____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宿舍日常规章制度 (篇4)

为了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保证职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环境,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宿舍管理委员会,严格制定安全保卫制,卫生责任制,积极开展文明宿舍竞赛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2、要根据生产班组合理安排住宿,并设专兼职服务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宿舍设施管理、值班及治安保卫生等项工作。

3、宿舍应坚固、美观、保温、通风、照明、防火、防潮湿、宿舍地面应硬化,墙面应刷白。

4、宿舍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并保持整洁、卫生、文明。

5、宿舍用电要符合用电规范,不准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接线,接电褥子,接灯和点长明灯。

宿舍日常规章制度 (篇5)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日常规章制度 (篇6)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