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家庭承诺书(推荐3篇)
廉洁家庭承诺书 篇1
“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为全面深化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切实做好青少年廉洁教育,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点扩面作用,增强家长廉洁从业意识,牢固树立家庭思廉、乐廉、护廉、助廉理念,提高家庭成员反腐倡廉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以家倡廉、以家助廉、以家促廉,开展好“廉政小手牵大手——社区廉洁行”社会实践活动。
我愿承诺:
一、引导家庭成员牢记“立业报国、廉洁从业”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公正廉明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办好事。主动安装反腐倡廉电脑桌面和屏保,不做有损党、国家、人民、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的事情,不明来历的意外之“财”不取,不合规定的分外之“物”不拿,当好拒腐防变的“守门人”和“监督员”,争当“廉内助”和“贤内助”,维护家庭和谐关系,构建幸福美满的家庭。
二、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一切从简,杜绝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现象,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决不让家庭成为腐败的温床。
三、以廉教人,以德育人。严格管教子女,不纵容子女搞特殊;通过言传身教,教育子女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利益观,着力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家庭文化,以文化的力量熏陶和感化家人。 - 四、多吹“枕边风”,经常提醒家人“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要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正廉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当发现家人出现不正确的苗头,用亲情挽回家庭和谐,用爱意维系家庭幸福。
证明人:
承诺人:
20xx年11月4日
廉洁家庭承诺书 篇2
为了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家庭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唐山海港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维护好配偶的形象和家庭幸福,创建廉洁家庭,我愿积极参与我区“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尽心尽责,争做一名反腐倡廉的宣传员、拒腐防变的监督员、清正廉洁的守门员。现在我谨以个人家庭的名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廉洁自律,不收受钱物。不利用自身职权和配偶的职权收取他人的好处费和礼品礼金,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其它支付凭证等,以对党对人民对工作对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堵住“后门”,不给他人提供行贿的机会。
二、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利用自身职权和配偶的职权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外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借婚丧嫁娶、生日、迁居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个人重大事项如实申报,不请客,不收礼。
三、淡泊名利,不跑官要官。不为名利所困,扎扎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干预配偶的干部人事工作。与配偶共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健康娱乐,不参赌聚赌。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认真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精神,做到不参与,不旁观,多规劝,常监督。
五、坚守本份,不假公济私。不介绍工程、不在服务对象、企业报销医疗费、招待费、电话费和其它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在自己和配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利用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并从中谋利。
六、爱岗敬业,不庸庸碌碌。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建设廉洁和谐环保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单位、承诺家庭、海港开发区妇工委各存一份。)
单位负责人:(签字)家庭承诺人:(签字)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廉洁家庭承诺书 篇3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单位名称:
承包单位名称:
负责该项工程廉政谈话的纪检监察机关、谈话人员、电话: 三明市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发包、承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双方承诺如下:
一、工程发包单位:
应在职责、职权范围内为承包方提供服务,不得有刁难或故意为难承包方的行为。
(一)不向承包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承包方报销任何由工程发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参加承包方安排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接受承包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接受承包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介绍工程材料等;
(五)不得进行其他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对于工程承包单位以各种理由或其他方式,进行行贿或变相行贿的,工程发包单位必须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二、工程承包单位:
应依法进行工程建设活动,认真履行合同,诚信经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发包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为发包方单位、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不得进行其他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工程发包单位和个人故意刁难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等破坏投资环境建设行为的,工程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三、违约责任
工程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属党员、监察对象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承包单位及其人员违反本承诺书,属党员、监察对象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列入违法违规档案,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承包全市境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由工程发包方、工程承包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各一份,送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一份。
工程发包单位(盖章):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分管领导: 项目经理: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