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设立承诺书(推荐3篇)
律师事务所设立承诺书 篇1
我们对设立律师事务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已经通读领会,对设立程序已经知悉。我们谨此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没有隐瞒违反或可能违反所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事实。
我们确知,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设立申请被否定或导致核准的设立申请被撤销。
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事务所设立承诺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服从北京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2、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合伙人保证不从事其他任何性经营性活动,合伙人保证专职从事律师工作。
3、全体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的意思表示真实。
4、每个合伙人保证以本人的名义具实出资,并按照《合伙协议》和《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5、每个合伙人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6、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设立后,每名合伙人能够及时办理律师转所手续。
7、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发生纠纷,依据《合伙协议》解决,《合伙协议》未尽事宜,保证本着友好协商、文明理性的原则解决。
8、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保管律师事务所印章、各类批准登记文件、会计账目以及其他律师的执业证件。
9、律师事务所不得在注册地以外另设办公场所和接待室。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律师事务所设立承诺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自愿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个人律师事务所及设立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服从北京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2、个人律师事务所及设立人保证不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
3、设立人保证以本人的名义具实出资,并按照《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4、设立人向北京市司法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5、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设立后,设立人能够及时办理律师转所手续。
6、设立人承诺会妥善保管律师事务所印章、各类批准登记文件、会计账目以及其他律师的执业证件。
7、律师事务所不得在注册地以外另设办公场所和接待室。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