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控辍目标责任书(推荐3篇)
班主任控辍目标责任书 篇1
九年义务教育是法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阶段。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从《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从全镇农村经济与社会的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控辍保学行为上,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完善控辍保学的责任制
对控辍保学工作,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即镇长包全镇,村长包片,队长包村,家长包学生;校长包学校,班主任包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三包”责任制,逐级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镇政府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考核村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校长把控辍保学工作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挂钩。实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健全学生辍学过错责任追究制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凡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1)对学生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听之任之的;
(2)对管辖范围内学生辍学,底数不清或弄虚作假、隐瞒辍学人数的;
(3)对学生不到校没有及时家访做动员说服工作,以致贻误规劝学生返校复学时机的;
(4)因工作方法不当或处事不公平、讽刺、挖苦学习困难的学生、行为偏差学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造成学生辍学的;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及时采取救助措施,造成学生辍学的;
(6)对不让学生上学而外出务工经商的家庭,不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学生辍学的;
(7)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转学或退学的。
对上述各种治理学生辍学问题上的过错行为,一经发现,均依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坚持控辍保学月报季查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各村各校要托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实有学生人数底子,由全镇统一微机管理。小学、初中学生入学由镇政府统一签发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到服务学校注册登记,取得学籍。学生休学、转学、借读,小学不出乡镇的由学校办理手续,跨乡镇借读或转学由县教育局办理手续;初中须由县教育局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2、实行班额固定制。将中小学起始年级人数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班级及教师的重要内容。重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将转化率列为对班级和任课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把“三好”学生评比与“单好”、“多好”评比相结合,多角度寻找学生的闪光点,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实行月报制度。学校对学生辍学要采取得力措施,帮其返校就读。对学生辍学情况,班级每周一统计,学校每月一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逐级上报,各学校对辍学统计结果于每月23日前书面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每月25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4、建立季查制度。镇政府要配合县教育督导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季度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学校、班级进行随机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并把普及程度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凡辍学率超过规定范围的,各种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排查摸底,动员辍学学生返校。
镇所在中小学要对照当年新生的建档学籍,逐班级排查摸底,建立辍学学生花名册。对所有辍学学生采取包保责任制,立即入户家访,摸清辍学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动员工作,动员其返校学习。对学习上有困难的,重新调年级编班,降低要求,确保这批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对经说服教育仍未能返校的,由镇人民政府发放《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习,完成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
要严格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在校生无故两天不到校上课,学校和有关单位就应查明原因,跟踪入户家访,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动员说服工作,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学生辍学。
五、建立有效考核机制,实行控辍保学工作“一票否决制”。
镇政府将制订“控辍保学”专项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度两次对中小学“控辍保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实行控辍保学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总结各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大力表扬并宣传 “控辍保学”的先进经验。
凡因控辍保学工作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辍学率超过标准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单位和个人一切评优树先获奖的资格;对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而造成辍学率超过标准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取消当年评优树先和职称晋级的资格;对工作不力辍学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处分。
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控辍保学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治理。在强化依法治理的同时,镇直各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贫困生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学生“厌学”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继续抓好“进得来”的基础上,使学生切实做到“留得住、学得好、能毕业”,不断提高我镇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20xx年2 月10 日 20xx年2 月10 日
班主任控辍目标责任书 篇2
20xx年是机关第四轮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复验年,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和分工,顺利通过自治区复验,特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总结及时,责任落实,
2、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具体工作有负责人和联络员,创建活动经常,档案资料齐全。
3、按照台里要求积极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各项文体比赛和公益性活动。
4、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解决创建工作相关问题。
二、党风廉政建设
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纠风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6、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增强廉政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7、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形成各族职工团结、互助、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党建工作
8、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相关要求,以迎接召开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目标、有活动,有成果,党支部组织作用明显,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好。
9、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以课”、党员评议、党员教育等各项制度,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0、加强“三史”、“四个认同”、“新疆精神”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增强各族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爱党、爱国、团结、互助、包容的浓厚氛围。
四、遵纪守法
1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全体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六五”普法考试,开展“六五”普法活动。
12、加强职工的普法教育,党员干部严禁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严禁参与社会组织的音响制品、晚会节目的主持、译制工作,无酗酒滋事、吸毒、盗窃、贪污、赌博等违纪违法案件。
五、安全生产
13、认真遵守执行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教育经常、责任明确、措施落实,部门无宣传责任事故、播出事故、消防事故、交通事故。
14、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设立安全员,定期检查登记,及时排查、报告、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上级机关和台里组织的消防演习、知识讲座、安全巡逻等活动。
六、计划生育
15、部门有兼职的计划生育宣传员,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内部职工婚姻、生育及子女领证情况,并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16、各族职工都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晚育,避免计划外怀孕,杜绝计划外生育,开展“关爱女性、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七、环境卫生
17、按照台里的划分区域,冬季及时清理积雪,爱护公共卫生设施,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无乱扔垃圾、杂物现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台里组织的健康知识讲座。
18、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义务植树、献血等公益性活动,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窗明地净,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放现象,有条件的办公室养有5盆以上茂盛的花卉。
八、工、青、妇工作
19、台工会和各部门工会小组要了解掌握职工的家庭情况,积极配合台工会开展相关活动,关心职工身心健康,做好困难伤病职工慰问工作。
20、发挥团员青年的突击队作用,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激发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岗位能手,
20、部门有妇女工作小组和兼职负责人,了解掌握女职工婚恋家庭情况,关心女职工生活,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和谐美好工作生活环境。
此责任书自机关领导和部门领导签订后生效,台里和部门各持一份,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部门领导变更的,对继任者有效。
台党委书记签字:
责任单位(部门):
二○一二年三月x日
部门责任人签字:
班主任控辍目标责任书 篇3
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和《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决定》,围绕东乡县人民政府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全面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切实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总结工作。
(二)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依法行政目标任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做到依法行政、行政调解、普法宣传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活动。组
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竞赛,发表与执法内容有关的理论文章,法律知识水平得到提高。
(四)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三定”方案,结合机构改革及时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
(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责任制考评、行政许可、执法公示、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行政处罚查、处分离。
(八)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使用合法执法证件,按规定报验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主体、程序合法;行政执法无“越位”“缺位”行为发生;委托执法有依据、程序合法;行政执法适用依据规范、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
(九)完成人大、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行政投诉、举报案件 ,上报办理结果。
(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复核达100%,不发生执法违法案件。
(十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回头看,案卷评查达100%,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按时报送案卷评查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