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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知邪教宣传心得体会推荐五篇

2023-02-15 08:21:01心得体会访问手机版

认知邪教宣传心得体会篇1

邪教的基本特征

1.教主崇拜:邪教头子以神佛或“救世主”自居,诱骗信徒对其顶礼膜拜。

2.精神控制: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对信徒进行“洗脑”,使信徒完全按照邪教头子的说教去想去做。

3.编造邪说:盗用歪曲宗教教义或科学知识拼凑成所谓的“教规教义”,并编造比较具体的“世界末日”日期、大劫难或灾祸等,蛊惑人心。

4.聚敛钱财:通过推销编造的图书和所谓的“圣物”,直接要求成员交纳“奉献款”等,聚敛大量财富。

5.秘密结社:以邪教头子为核心建立一套非法组织体系,活动诡秘隐蔽。

6.危害社会:用极端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邪教“邪”在哪里

1.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

2.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3.有病不让医,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

4.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

5.非法集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

6.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

7.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

8.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

9.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10.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

邪教骗人的手法

1.鱼目混珠: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

2.画饼充饥:用祛病健身、消灾避祸诱惑人。

3.弄虚作假:用学习超能力吸引人。

4.装神弄鬼:用各种鬼把戏吓唬人。

5.虚情假意:用小恩小惠收买人。

6.不择手段:不放过亲朋好友,拉人入教。

邪教主要侵害对象

1.迷信思想严重的人。

2.有宗教情节,经常在私设聚会点活动的人。

3.体弱多病的人。

4.工作事业感情生活不顺的人。

5.农村妇女、老人。

认知邪教宣传心得体会篇2

什么是邪教:

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形成反社会的邪说,并以此作为对其成员进行精神控制的手段,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非法组织。

哪些是邪教:

法轮功、实际神、呼喊派、门徒会、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灵教、观音法门、主神教、血水圣灵、天父的儿女、常受教、主神教、新约教会等等

邪教的危害:

残害生命,侵犯人权

骗取钱财,精神控制

破坏生产,扰乱社会

侵蚀政权,践踏法律

邪教如何骗人:

用歪理邪说欺骗人

用宗教幌子蒙蔽人

用治病免灾诱惑人

用小恩小惠笼络人

用暴力行为胁迫人

怎样认清邪教:

邪教都谎称自己是宗教,打着宗教的旗号搞活动。邪教自称是“信神”、“信教”、“信耶稣”、“传福音”,实际上是让人信它们自己立的邪教头目,比如什么“女耶稣”、“三赎”等。一般都有下面这些特点:

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里“传教”,偷偷摸摸搞聚会,甚至不敢说真名,用什么“灵名”或化名。

邪教用小恩小惠拉拢人,让人荒田、抛家、弃学去相信“神”。

邪教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

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

邪教让人把政府、社会、普通老百姓当成“魔”,以“神”的名义煽动受骗群众和政府对着干等等。

遇到邪教活动怎么办?

第一、不听、不信、不传。

第二、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及时向村干部、公安机关报告。

什么是“法轮功”?

“法轮功”是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一个邪教组织。其“功法”动作主要来自于中国所功“禅密功”、“九宫八卦功”及泰国舞蹈。教主李洪志自诩是宇宙中最大的“佛”,他用佛教、道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言辞术语,欺世盗名,蛊惑群众,吹嘘“法轮大法”是最高佛法,“可以度一切人”。“法轮功”以《转法轮》等邪教书籍欺骗群众,鼓吹可以“消业”、“圆满”、“上天国”,主张生病不吃药、不就医,酿成了许多人员悲剧。1999年7月,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

什么是“呼喊派”?

“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教主李常受,因聚会时集体大声重复呼喊“哦,主”、“阿门”、“阿利路亚”等而得名。“呼喊派”宣传品有数十种之多,如《活在灵中》、《国度的操练》、《神的建设》、《灵与生命》等。“呼喊派”歪曲基督教教义,妄称是“基督是我,我是基督”,宣扬“世界末日”,煽动信徒不要耕种,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娶嫁等。“呼喊派”邪教声称有三大敌人,即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共产党、人民政府,宣称要“把教会组织起来,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到底”、“建立常受基督国”等。

什么是“实际神”?

“实际神”又称为“东方闪电”、“全能神”,以《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的显现》为经典。“实际神”宣扬耶酥已变成肉身,第二次降临人世,以一个东方少女的肉身降临出现等观点。“实际神”有一整套歪理邪说,政治企图明显,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和中国政府。“实际神”活动诡秘,采用特务化的活动方式,骨干人员单线联系,异地交流任职,使用化名,聚会地点临时通知,内部有一套暗语,如“大红龙”指“共产党政府”,“小红龙”指公安机关,“车间主任”指“小区带领”,“奶粉”指宣传品等。

什么是“观音法门”?

“观音法门”是由在台湾的英籍华人释清海创立的。“观音法门”没有系统的经典,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其观点大多是释清海根据个人的理解和需要,对其他宗教观点的阐释。释清海自称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阿拉真主等。

认知邪教宣传心得体会篇3

一、什么是邪教

——宣传“祷告能治病”“种庄稼没用”“一切靠‘神’的恩赐,信‘神’就能过好日子”,“信了神就能消灾避难”,等等,导致我们的群众上当受骗的是邪教。

——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

——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

——欺骗、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

——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

——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

——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

——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

——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

——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二、邪教的特征

1999年10月,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给邪教下了明确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人心、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法轮功”等邪教的主要特征

一是制造教主崇拜;二是编造和散布“世界末日”邪说;三是进行精神控制和人身摧残;四是非法聚敛钱财;五是仇视社会,敌视政府;六是攻击、抵毁宗教和宗教爱国组织;七是宣扬神秘主义,散布迷信,反对科学;八是秘密活动。

三、邪教是怎样骗人的?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2、治病、免灾诱惑人。3、看相算命、装神弄鬼、玩符谶(读“趁”音,迷信的预言、预兆)等各种把戏吓唬人。4、近乎拉拢人。5、恩小惠收买人。6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四、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第一、宗教崇拜超人间的“神”,宗教的神职人员只是神的仆人;而邪教教主是现世的人,却自称是至高无上的“神”,要求信徒绝对崇拜、绝对服从;

第二、宗教为人们提供善意的精神寄托和信仰支持;而邪教对信徒灌输歪理邪说,不择手段地实行精神控制;

第三、宗教宣扬虚幻的“末世论”,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而邪教渲染即将来临的“末世论”,并以此蒙骗和恐吓信徒;

第四、宗教信仰活动相对宽容、自由,宣传的道德多为数千年来人类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而邪教欺骗信徒,常假借神的名义强迫信徒对教主倾其所有,还号召女信徒对男教主“奉献”身体;

第五、宗教活动及其场所一般是公开的,宗教戒律大多与法律相符合,不危及宪法和法律赋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邪教秘密结社,活动场所不公开,对信徒实行隔离管制,对离教、叛徒人员采取威胁、报复等手段;

第六、宗教教义与现实世界相容,不排斥现实世界,在某一种程度上能劝善戒恶引导积极人生;而邪教与现实世界对抗,教唆人们逃避和摧毁现世,往往导致偏执狂热的极端行为,酿成严重社会危害。

五、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明确指出,对邪教组织要坚决取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两次就关于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问题做出了司法解释,为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2)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党和国家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

党和国家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是:(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3)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4)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5)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七、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

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的,我国《刑法》、《宪法》、《社会治巡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识别邪教的能力,旗帜鲜明的反对邪教。对各类邪教所散布的歪理邪说,要不听、不信、不传。如果自己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有人信了邪教,要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千万别上当。发现邪教组织在骗人、非法聚会或假借“传福音”等搞邪教活动时,要赶紧向单位、村(居)的领导和辖区派出所(公安分局)报告或拨打“110”报警。对于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迷信、伪科学和邪教的克星是科学,我们要铲除迷信土壤首先必须高举科学旗帜,采取一切措施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掌握科学知识,应用科学方法,学会科学思维、具备科学精神,战胜迷信、伪科学和邪教,在思想上筑立起一道防护墙,从根本上杜绝邪教组织的侵害。

认知邪教宣传心得体会篇4

在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镇教委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推动预防青少年迷信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根据预防青少年迷信邪教工作任务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对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迷信邪教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我校秩序稳定做出贡献。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学校预防青少年迷信邪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与完善。各班主任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邪教、遵守法纪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发挥全方位教育作用,以报告会警示学生

发挥全方位教育作用,紧贴学生实际,以“远离危险、远离邪教”为主要内容,深入各班定期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学校结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的现状,对青少年迷信邪教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说明目前青少年信邪教主要原因是对邪教性质的茫然和无知,重点讲解了什么是邪教、邪教的危害,同时采用互动形式就同学们提出的各种邪教问题进行解答,提高了学生的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能学科学、用科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抵御不法侵害。同时,由镇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同志不定期向师生汇报近期镇域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并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区司法局同志举办法制报告会,向师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邪教法规》等相关的法制法规。使师生及时了解当前违法犯罪的状况,进一步敲响警钟。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的意识及对邪教的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发挥教师、学校、家长作用,编制预防网络

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增强了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学习、生活问题;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保障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努力提高家长的法制意识和教育方法,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营造家庭和谐、守法环境。

五、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学校工作小组因地制宜的把握禁毒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成功举办了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制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认知邪教宣传心得体会篇5

在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中,按学校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精神,结合村工作实际,本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县.“邪教”等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规法律,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通过反对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自我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邪教、有害气功、迷信等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防止“邪教”等邪教和迷信活动毒害青少年一代,进一步净化校园,为培养“四有”新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向广大农

村群众辐射,以推动全社会反本阶段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我本人对这次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得到体会如下:

1、提高了思想认识,重视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深刻认识到在农村进一步进行警示教育是与邪教组织进行的更深入的斗争,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为了教育提高警惕,提高防范和抵制歪理邪说的意识,提高反邪教斗争的能力。我认真学习且进一步认识了“邪教”邪教组织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严重危害,形成了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铲除“邪教”等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土壤。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为防止“邪教”等邪教渗透到身体之中,开展一系列深入持久的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进一步通过法制宣讲、书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对“邪教”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净化了校园,为培养“四有”新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3、使警示教育辐射家庭、社会,组织村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教育当好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宣传员,不但自己要搞好教育活动,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以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基层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宣传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到位,顺利地完成了的教育活动。我将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尽力克服问题和困难,把工作做得更好,为教育改革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权的稳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