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心得体会1
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问题上,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具体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一是没有始终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我深感自己对民族工作政治意义、全局意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只是当作一项专项工作,没有做到始终站位全局、时刻把民族工作作为彰显党的执政宗旨、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战略高度来部署和推动。
二是学的不深不透,还没有做到融会贯通。对总书记关于党的民族工作重大创新性论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得不够深入系统,还没有完全消化吸收,还没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三是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力度还需加大。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方面还有差距,还需要在夯实“三个离不开”思想、凝聚“五个认同”共识方面下大力气。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需要建立,载体和方式还需要不断改进、创新,针对性、实效性还需提升。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是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归根结底是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刻,还没有做到时时刻刻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标对表、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站位不够高,体现在行动上,导致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不能把握关键环节,对党的民族政策未能高质量的贯彻落实。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习惯于党委怎么安排就怎么做、怎么部署就怎么抓,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创造性部署落实得不够,在谋深谋实、落细落小方面做得还不到位,工作中创新性的思路、办法不多,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还不够高。虽然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进行认真学习,但缺乏深入性、系统性研究,还不能真正做到入心入脑、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精准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实际行动,体现到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定的政治态度、强烈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把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三个必须进一步”的指示要求,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切实为党委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是深刻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其中的重大创新性论述和中央最新政策措施,把每一个思想观点、每一条政治论断、每一项实践要求都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尤其是要把握好贯穿其中的根本政治要求,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从重要论述中找方向、找路径、找方法,对标对表,精准把握,科学运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2
在最近一段时期之内,我们学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活动,在学校大力提倡学好普通话的今天,我们也进入了学习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列中来。《通用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
通过学习《通用法》,我渐渐的明白了: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通,错失许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
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规范性差,权威性小。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五千年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终于诞生了第一部语言文字法,
很多现状表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文件,规范性差,没有力度,只有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律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有有识之士,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人民的自提高中,相信中华会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大融合。
这是我国语文生活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语言文字法,是一部消除语言文字障碍,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好法律!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3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用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规定了使用范围。有利于社会适应,有利于民族之间的交往,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为纠正社会用语用字混乱的现象,推进语言文字的依法管理提供了基础。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字。汉字的数量很多,总数约6万个,常用字约6000个。汉字有悠久的历史。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汉字,是距今3400多年前的甲骨文,它们已是很成熟、很发达的文字。据科学家推算,汉字的历史有5000年左右。汉字,就是记录汉语的文字。它是我国各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国家统一的象征,中华文化的瑰宝。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各地方言复杂,分歧很大,而汉字是超方言的,它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为不同地域间的交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汉字适应汉语的特点,记录和传播了汉民族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今天,汉字在信息处理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人们可以在电脑、网络上直接使用汉字处理和传输各种信息,从而显示出它的强大的生命力。汉字不同于英语、俄语等拼音文字,它是一种形、音、义相结合的独特的文字体系。也就是说,一个汉字不仅有一定的形体,有一定的读音,还往往能直接体现一定的意义。因此,我们说汉字是一种意表文字,也有人称意音文字。从字形上说,汉字是一种方块文字,是通过横、竖、撇、点、折等各种不同的笔画构成的。从形体看,汉字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体字,一类是合体字。文字不仅是中华文化的载体,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灿烂的文化。但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人们对中国文字传统的写法有所改造,产生了所谓的“现代字”,也就是错别字,这种轻易的“改写”,使得中国文字失去了她原本的韵味。平时,有很多人为了一时的方便,而把很多字简写;或是不会写的,就用另一个同音的字代替原本的字,这样就可能使原来的句意改变了。
如果细心观察,你将会发现身边的环境中,有很多的错别字。平时,为了简便、节省时间,把“点”字下面的四点水写成提横线,或是把四点水写成“大”,这是一个什么字呢?在字典上找不到的字,算是一个字吗?这么一简化,变成了一个最新型的现代人发明的字。如果这个简化了的字继续写下去,那么以后中国文字会变成什么样呢?文字的发展历史是否会被扭曲呢?
走在大街小巷中,你同样可以发现错别字比比皆是。有的是为了广告效益,有的是明显的低级错误。如:舞与伦比,这是一项街舞比赛的标题,有意将“无”改成“舞”,取之近音,为的是吸引过路人的眼球。又如在同一个地方的两个不同的招牌,居然会有两种不同的写法,虽是同音,但给消费者两种不同的概念。
表面上看,汉字不过是一个符号,指称着对应的事物,但就在这对应背后,还潜伏着中国人的情感、习惯甚至本能。这些情感、习惯、本能,我们可以随意更改吗?汉字它是产生汉字以前,我们远古人对社会的认识结晶,对自然的认识结晶,科学的认识结晶,还有哲学的认识结晶。难道,我们要否定这一切认识结晶吗?
语言文明、文字使用的规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文明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规范、优美的单位名称、招牌、标语、广告牌等是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能否正确书写、使用汉字,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人际交往以至发展经济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政令的畅通、法制的进步、人际交流的增多、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需要更加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让我们继续努力,深入贯彻《通用语言文字法》,为祖国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4
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一个国家文化的魅力、一个民族的凝聚力主要通过语言表达和传递。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的灿烂中华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应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应因遇到困境而退缩,不应因存在问题而懈怠,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现实需求
语言交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最基础性的交流,语言交流能力是劳动者综合素质中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素质。在很多广泛使用方言的地方,汉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也存在很多困难。汉族和少数民族都要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好普通话。一般说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较好、语言交流没有障碍的地区,即使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就业水平也相对较好。如果无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就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学习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难以外出务工经商,难以解决贫困、落后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迫切需要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提高劳动力特别是民族地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基本素质、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而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孩子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应确保各民族学生都能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龄前是孩子语言学习的黄金期,应在民族地区加强学前双语教育,统筹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双语幼儿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学校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应将语言文字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在义务教育阶段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熟练听说读写能力要求。积极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完善民生汉授、民族预科等培养模式,提升双语兼通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并行不悖
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这是人民群众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是国家的责任和公民的义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高度重视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从长期的工作实践来看,两者并行不悖。我本人就是在两种语言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既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写作,也能熟练使用蒙语沟通交流。
毋庸讳言,现在的孩子大多说普通话,很多不会讲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曾有汉族同志向我感慨听不到方言乡音:“古人说‘乡音无改鬓毛衰’,现在自己头发还没白,但乡音已经听不见了。”
应该怎样认识这个问题?全球化、市场化背景下,地区封闭打破,各种生产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频繁流动,生产方式的变化不可避免带来生活方式和语言的变化,这是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民群众的自主选择,不是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造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本身就是各民族交融发展的产物,各民族语言文字都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形成作出了贡献,每一种方言和民族语言,都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珍贵资源。在普及普通话过程中,我们当然应当珍惜、保护民族语言和地方方言,努力形成良好互动,更好促进普通话的推广与交流。比如,在条件允许的民族地区,可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设立不同民族语言文字课,满足不同民族学生的学习需求。比如,对民汉双语教学师资培养培训、科学研究、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此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比如,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做好双语教师招录工作。在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三、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都是不对的,都要坚决克服。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
系。个别人把中华民族和各民族对立起来,认为讲中华民族就等于否定了各民族,讲各民族就等于否定了中华民族,这是错误的看法。个别人反对、抵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嘴上说的是维护本民族特色、本民族利益,实际上却产生了抵制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阻碍本民族的繁荣进步的负面效果。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不断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无疑是最重要的文化符号和文化形象之一。要使“滴灌式”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渗透到每个中华民族儿女心脑,嵌入到全国各地的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中,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项法律,它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对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普通话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同民族有不同的语言和文字,因为语言不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有一定的障碍。通过学习《通用汉子法》,明确了普通话的普及,也认识到作为老师肩担重任,为人师表,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言行都影响着每一位学生,教师的语言也是一样影响着学生,所以,从我做起,要认真学习和与同事交流语言,矫正不正确的读音和错字。有些地方的方言还是很盛行的,不利于交流;有些时候我们还是看到很多错字,不给予矫正,会误导人们。所以我们要做好普通话的推广与地方语言传承的协同发展的工作。
语言文字心得体会6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当前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共同体”的框构下,对“中华民族”认识上是一次新的自觉。而在共同要素中,共同的语言文字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它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是各民族交流交往的工具,也是治国安邦的重器。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
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特征和标志。
一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标志。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自信力的表现,反映着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文化自信的状况和程度。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印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发展到今天,本身就是中华各民族交融发展的产物,是各族人民共同的历史选择。积极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高度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培养文化自觉的基础。
语言文字在中华民族连贯发展至今的文明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们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印记。在悠久的文化发展中孕育的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以及汉学、成语、书法、篆刻等,是中华优秀传统语言文化的代表;以弘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的毛泽东诗词及其他近现代经典诗文,是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的代表;语言文字事业从“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等语言文字三大任务,到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再到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历经70多年的伟大实践,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昌盛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充分证明这是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代表。
面对“两个百年、两个空间和两个大局”的发展形势,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体现文化自信的基础,是加强文化认同的有力源泉,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
二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传承文化自信的纽带和钥匙。在中华民族的文明进程中,语言文字更是我们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印记。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汉字必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们通过《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和《中国诗词大会》等电视节目,通过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节日晚会等活动,让全社会更加重视语言文字的魅力。还通过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项目建设,分批遴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籍佳作。
语言文字的广泛传播,从国内到国际,从人际交流到人机交流,其应用穿越时间和空间、遍布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语言文字的传播也是文化传播最直接、最便利、最有效的途径。曾经,面对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汉字的输入输出面临瓶颈而使有些人一度丧失自信。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及汉字输入等中文信息处理技术,不仅使汉字走上了数字化道路,也标志着世界上其他非表音语言也可以写入电脑,并且具有拼音文字不可比拟的优势。据联合国有关部门统计,在联合国常用6种文字的文件和书籍中,汉字版是最薄的版本。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际交流的增多、外来文化的输入,许多场合中英文混杂,外语词、字母词乱用,有些地方语文教育与学生语言综合应用能力弱化,经贸、科技等名词术语被国际采用的微乎其微等,实际上是对民族语言的轻视和文化自信的缺失。而今,运动员姚明的名字从“MingYao”变成“YaoMing”;还有“Kongfu(功夫)”“Pinyin(拼音)”等已被收录于英语词典;产品、药品说明书上须配备中文说明;APEC(亚太经合组织)、PM2.5(细颗粒物)、ICU(重症监护室)等字母词有了经审定的规范中文译名,国际中文教育的影响日趋广泛,上述的例举还有很多,彰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规范社会语言应用、构建健康和谐语言文字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是充分认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社会的语言文字,是这个社会文化的表现方式,也是这个社会文化的一个方面,它既传承着文化与文明,也是国家和民族的象征和标志,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核心任务,要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新目标,立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国计民生、坚定文化自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不移的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少数民族学好国家通用语言,对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都有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文化认同、情感沟通、信息交流的心灵钥匙。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仅提高了各族群众个人交流交往能力,也拓宽了各族群众获得现代知识和信息渠道,更提高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的便利程度。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族群众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需求,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学习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对于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作为一名民族干部,不但要掌握本民族的语言,更应该熟练地了解和掌握国语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为民族之间的交流搭建一个良好,健康的平台。
二、正确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会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首先要全面地、准确地认识和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全”才能防止以偏概全,“准”方能杜绝牵强附会。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也强调“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水平”。由此可见,在民族地区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既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也鼓励在民族地区生活的汉族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学好国家通用语言,对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都有利。”在《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实施方案》发布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明确提出了“五个不变”的政策措施,即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后,全区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其他学科课程设置不变,使用教材不变,授课语言文字不变,蒙古语文、朝鲜语文课时不变,现有双语教育体系不变。这“五个不变”清晰表明,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仅不会危及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反而有利于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培养双语兼通人才,更有利于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语言文化和民族教育的发展规律。文化在竞争中发展,在交融中进步,这是语言文化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各民族文化都要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而与时俱进,没有一成不变的文化。在全球化和一体化的今天,少数民族文化如何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进步,是全国各族人民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持有开放的态度,兼收并蓄,无疑是谋求发展的最佳途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产物,是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因此,要积极接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民族教育发展规律。民族教育事关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教育事业,一直以来都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根据本国的基本国情、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教育发展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这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并不是弱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而是在最大限度地发展民族教育以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众所周知,学习掌握语言文字的黄金时期是儿童、青少年时期,这一时期也是培养人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问题分析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关键时期。因此,抓住这一时期,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实现和优化教育的育人功能,消除少数民族学生在融入社会过程中产生的语言隔阂、文化疏离以及文化适应压力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完全符合学生心理规律和民族教育发展规律。
三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族人民都享有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同时,宪法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原则,指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对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这些规定都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在切实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保障了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和发展。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和落实的法律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结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自古以来,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中就存在着万众一心的特质和禀赋。历史和现实表明,任何时候都需要各族中华儿女团结一心,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贯彻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落实国家教育政策的必然要求。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随后,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到2015年,普通话在城市基本普及,在农村以教师、学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到202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社会基本普及,全国范围内语言交际障碍基本消除。依据规划,新疆、西藏已分别于2017、2018年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的6省区也于今年开始使用三科统编教材。
2020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实施方案》发布,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历史三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工作开始逐步实施和稳步推进。这是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但是,方案发布伊始,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质疑和担忧,有人担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加强会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与此同时,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则借此大肆炒作、借机生事,荒谬地提出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会危及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进而煽风点火、造谣生事,以致裹挟了一些不明就里的群众。对于群众正常的疑虑和担忧,需要我们廓清迷雾、解疑释惑,从理论和政策层面讲清说透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化并不矛盾;对于那些造谣惑众、混淆视听的错误言论,则需要我们严正立场、举旗亮剑,坚决澄清谬误,坚决明辨是非,决不能任其肆意蔓延、蛊惑人心。
中华民族的语言资源丰富多彩,承载着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丰富知识,体现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谱系和文化多样,这些都是各族人民共有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是需要精心呵护的文化宝藏。今天,通过和大家的分享,希望我们都能够认识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使用本民族语言,二者之间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折损的关系,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不会消弱少数民族文化,反而能更好地传承、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更好地帮助少数民族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