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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2023-03-21 00:30:01作文大全访问手机版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文秘帮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1

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明白海明威是个美国作家,上过战场,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乞力马扎罗的雪》、《老人与海》以及《太阳照常升起》。是的,《太阳照常升起》排在最终,似乎因为她不像其他几部小说有名。

这本书讲的就是《太阳照常升起》这本海明威的首部长篇小说、成名作、代表作之一的成书过程。总结起来就是,海明威有天赋,有独特的人格魅力,有当伟大作家的雄心壮志,有当记者练就的敏锐观察力以及精准的表达和写作本事,有坚持到底的决心…再加上各路“贵人”相助,为他供给生活所需,为他供给打入巴黎文艺界社交圈的“敲门砖”,为他供给文学文字方面的教诲,为他供给丰富的素材(虽然是被动的),为他的作品提出中肯意见,为他的书出版尽心尽力…。看完书你会觉得,谁的成功都不是白来的,即使是天赋异禀且得到各路“豪杰”相助的人,也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会有辉煌的成功。

我没有到过巴黎,更不明白左岸是个什么所在(除了在房地产广告中见过这个词)。读了这本书,对1920年代的巴黎,尤其是左岸文艺圈有了大概了解。那是文艺老中青们云集之地,各种先锋思想、实验文字、艺术创想,大概都能够在此找到共鸣。除此之外,还有厌倦了家庭生活的男富二代,急着相亲结婚的女富二代,急等离婚的贵族妇女,靠家庭汇钱过日子的假富二代…自此我突然明白《月亮与六便士》里那个男主为何突然抛妻弃子,从伦敦来到巴黎追寻自我的画家梦。大概当时巴黎的氛围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无数天涯游子与浪子。

这本书里既有“文人相轻”,也有少数“文人相亲”相互提携,为其他作家当伯乐,比如作为海明威初到巴黎时的导师之一埃兹拉。庞德;再比如更加大名鼎鼎的司各特。杰茨菲拉德,没错,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书里有许多海明威和这些人的互动,有的八卦味十足,很有意思。

这本书还从侧面描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巴黎,通胀高企,但对美国人来说物价显得十分便宜(书中提到奥地利也如此),1美元能够换到12法郎甚至更多。海明威刚到巴黎时,租的公寓每月只要18美元(虽然条件比较简陋)。据说当时每周都有有数千美国人来到巴黎,许多人多年侨居在此,只要不被同胞发现,尽能够充大款充大拿。然而到了1929年,随着股市暴跌,大萧条开始,巴黎盛宴也逐渐风流云散。这些侨居者成为海明威(担任《多伦多星报》驻巴黎记者)瞄准的人群。

这本书还让我们了解了作品的真实与虚构问题。《太阳照常升起》里,每个人物都有原型,并且都是当时海明威身边的人。我没看过这本小说,不明白具体情节,但从《巴黎人人属于我》这本书来看,海明威似乎没有异常努力去掩饰人物原型的背景等,导致这些人在小说出版后生活大受影响,甚至他们的人生自此分成两半:《太阳照常升起》出版前和出版后,尤其是作为女主的人物原型,当时是多么风流倜傥(她善于穿男装、戴男帽,足能够用‘风流倜傥’来形容),周围总是聚满了仰慕者和追求者。然而当年追随她的男人们纷纷离开,她跟一个落魄艺人在美国生活了几年,年纪轻轻就死于肺结核,死亡证明书上的身份是“家庭主妇”,令人唏嘘。这本书对所有涉及到的故事原型人物的命运都做了介绍,不至于让读者的好奇心无处安放。

本书是关于作家的,文字很有特色,让我印象深刻的句子随处可见,比如“在笛卡尔路冰冷的阁楼里,海明威手拿铅笔,在一笔一画中,平静地把斯泰因从他的女神变成了一个单纯的先行者。”作家们自我的话就更不要说了,比如:

(他妻子在火车上丢失手稿后)海明威回忆道:“她告诉我东西丢了,除了丧亲者和苦难深重的人,我还从来未见过有谁悲痛成这个样貌。”

施泰因回忆说:“大约上午10点,他来了,留下来吃了午饭。他留下来待了一午时,他留下来吃了晚饭。他留下来,一向待到了大约晚上10点,然后他突然宣布妻子怀孕了。”—尽显施泰因的文风。

这本书人物众多,不好的一点是人名比较混乱,有时候全名,有时候仅有姓或仅有名,或者仅有夫家的姓,有的人物名字比较相近,容易搞混,前看后忘,对中文读者不太友好。另外,在134页有句话“结婚那天她拉着在场一个最好的男人要求私奔…"原文应当是"bestman",伴郎的意思。

总之,对于文学、作家感兴趣的人,甚至对出版商感兴趣的读者,都不妨读读此书。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2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3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杀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